第二分册
对照论文、著作要求: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原件或著作原件,多于规定篇数的,由申报者按论文水平高低排序。提交的论文杂志必须有封面、目录、版权页及论文。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一致。
1、每篇送审论文(申报社区资格除外)应附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新闻出版机构查询”中“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中的期刊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需打印“媒体名录查询详细”)。
2、每篇送审论文应提交论文引用的临床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来源一览表。论文材料来源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是抽查的重点。
3、提交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外国语言类送审论文,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第三分册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一览表]
对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为全面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所从事的专业、所开展的业务技术工作,提交《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一览表》。
[任现职以来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
对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将业务工作量填入《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其中,申报护理高级资格的人员提交《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临床护理)》,填写内容涉及六项:概述、日常专业技术工作量、临床工作能力、护理教学能力、护理科研能力、学术地位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任现职以来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真实、可靠、可溯源,是抽查的重点。
[病历、专题报告及证明材料]
对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1、设病床的临床类专业,提交本人主治(持),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任现职期间非同一年度的出院原始病案复印件3份。要求全部复印。对设有病区,以手术病案、住院病人抢救或疑难病案等资料撰写论文的,应提交病案。
2、不设病床的临床类、长期在门诊工作或非临床类专业申报人员,提交反映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2份,并附专题报告所引用的相关原始资料。对于不设病床的临床类、长期在门诊工作的提交专题报告的,提交单位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