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011、2012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各1份。
15、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16、任现职以来的奖励、表彰证书复印件各1份。
17、任现职以来的著作、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内容、封底均复印)各1份。
18、能反应本人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的其它材料1份(如教师的任教课时)。
19、破格晋升人员,填《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1份。
20、转评人员,填《非本专业技术职称转评、晋升本专业技术职称审批表》1份。
2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见附件1)。
相关文书文本、表格可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服务大厅下载中心下载。
(二)要求
1、所有证件材料都要提供原件,材料与原件分别装入材料袋。
2、所有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可靠。
3、表格填写要清晰、规范、准确、不留空栏。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申报人员自己负责。
4、《评审表》不准复印,《评审表》上要贴照片。
5、申报材料,由本人整理装订成册(省评高级对象按鄂职改办[2013]31号文件要求顺序装订,省高评委会办公室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整理材料,具体要求请关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职称评定”栏目。州评对象按“内容”的4—18的顺序装订,1、2、3、19、20、21等六项不装订)。不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一律退回。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要报电子版和纸质名册。
十、收费标准
根据鄂财综发[2011]32号、鄂价费[2001]302号文件规定,职称评审的收费标准为:高级职称300元;中级职称200元;初级职称80元。
十一、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州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2、坚持政策,坚持条件,确保质量。各县市、州直各单位应坚持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原则,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按规定程序逐级推荐。
3、严肃纪律,防止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发现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并计入诚信档案,对帮助作假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3、单位公示证明
恩施州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