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黄冈市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审核工作的批复
鄂职改办函[2013]115号
湖北省卫生技术(黄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来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按所拟通知开展2013年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审核工作。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5日
关于2013年度黄冈市卫生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调整部分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批复》(鄂职改字〔2013〕1号)、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31号)等文件,现将2013年度黄冈市卫生技术(含医、药、护、技专业,下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2013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参加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的人员。其中:申报卫生技术正高级职务评审的按照省卫生高评委办公室有关要求执行。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评审,需持有省职改办统一制发的《湖北省2013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的申报条件,继续按照鄂职改办[2000]158号、鄂职改办[2001]89号、鄂卫高评办[2005]4号和鄂卫高评办[2010]5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凡申报医师类、护士类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取得相应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对申报专业与资格类别范围不相符者,市卫生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人员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且公需科目培训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