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卫生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绍市卫发〔2013〕89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单位必须按照省卫生厅通知中的有关政策规定(见附件),严格把好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推荐关,认真做好评审对象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
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共设置99个专业(含今年新增、调整的风湿与临床免疫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输血技术4个专业)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对象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有关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和有关表格的填写打印。上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符合省卫生厅规定的具体目录、份数及装订的相关要求。《推荐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装入档案袋内一式十五份外,另送一式二十五份。
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能申报评审卫技高级资格,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上报材料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和程序,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者自负。
三、从今年起,申报对象需提交专业工作相关表格,以加强对申报对象专业实践的工作数量与质量的考核评价;对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