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其他
(一)继续实行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公示制。各单位要将推荐通过、上报省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材料(综合表)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一星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关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报省卫生厅备案。
(二)评审对象的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13年12月底。从2014年起,申报对象所提交的各类申报材料,取得时间截止为申报当年的6月30日。
(三)各县(区)卫生局和各申报单位在上报评审对象材料的同时,按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280元、推荐费每人150元向我局缴付,以便向省转付。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舟山市分行北园分理处,帐号:885032423808091001,舟山市医学会。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以确保2013年推荐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 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主要文件依据
5.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或关键、重大技术(科研)问题或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例表
6. 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
舟山市卫生局
2013年5月27日
查看: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3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