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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3〕141号
更新:2013/6/29 字体:

三、进一步规范申报推荐和审核工作。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参加评审,积极组织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规范申报途径,中央驻皖单位人员,须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部门向省人社厅出具委托评审函,经批准后方可在我省参加评审。

要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申报参评人员要按规定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各类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材料。用人单位要严格申报推荐和材料审核、公示工作,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对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需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对从国(境)外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报评审,需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函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各评审委员会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申报人员评审材料受理和审核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要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逐级在审核记录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对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时未通过者,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不予受理。

四、加强评审组织建设管理,严格评审工作程序。各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坚持专业化组建、同行评议和业内认可的原则,及时对评委库任期届满成员进行调整,各级评委库成员调整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省厅将对全省各系列(专业)中评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操作不规范,存在问题较多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其评委会资格。

各高评会组成人员,由省人社厅会同有关系列主管部门从评委库中抽选。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召开评委会或擅自更换评委的,其评审结果无效。连续担任评委三年的,原则上不入选本年度评委会,年度评委会评委更新比例须达到或超过1/3。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专家评审终审制度,加强对各级评委会和评审程序执行情况的有效监管,确保评审工作客观公正。

五、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申报推荐、评审结果、考核聘任三个环节的公示工作。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在公示后,出具公示证明(见附件6)。评审工作结束后,各市和省直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要对本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连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分析表》(附件7)及时报省人社厅。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严格落实评审工作计划。2013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计划从8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见附件1)。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根据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抓紧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方案,做好评审材料申报受理、审核、整理汇总等各项工作,确保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各高评会在开展年度评审工作前,应将评审工作方案报省人社厅审定,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的,应报省人社厅同意。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审批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市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确定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七、几个具体问题

(一)从今年起,申报评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由各市、省直管县人社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审批,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皖人发〔2005〕79号和皖人发〔2007〕40号文件规定,加强审核,并对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符合年龄、学历(硕士学位)、专业免试条件,上一年度已通过审批的,以后在申报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再重复审批。省人社厅对各地、各单位免试审批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审批,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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