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3年职称外语、古汉语和医古文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290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3年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2〕280号)规定,为切实做好2013年重庆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8月5日—8月26日。
二、考试时间
11月9日 上午9:00─11:00
三、外语考试有关要求及免试条件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290号)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或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要求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
㈠ 重庆市职称外语考试等级适用范围(见附件)
㈡ 考试范围及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各系列(不含艺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中医药等系列或专业)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应按全市职称考试的要求,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考试合格成绩作为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或全市“以考代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作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3.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级别应与其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级别相对应(考试级别及适用范围见上表),不得随意拔高或降低等级报考,其合格成绩在评聘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称时使用有效。
4.档案、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学创作专业技术人员可选考相应等级外语或古汉语;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可选考相应等级外语或医古文。
5.转评专业技术职称,从无外语要求的系列转聘到有外语要求的系列,须对应新系列要求参加相应级别外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