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卫生人才网2013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赣卫办人字〔2013〕3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197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3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考核
单位须对申报人员取得现资格以来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填写《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职业道德与工作质量评估表》(附件1),考核结果及所有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确定符合申报条件后,报送评审材料。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条件
1.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满5年,且取得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人员,且取得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可破格申报。
(二)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条件
1.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满2年,且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满5年,且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一致),并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4.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护理专业的专科以上学历,受聘主管护师满5年,可申报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
5.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人员,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可破格申报。
(三)农村卫生人员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条件
与正常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相同。
(四)农村卫生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条件
在乡镇卫生院或乡镇血防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相应的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医学院校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或乡镇血防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10年,取得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
2.医学院校相应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或乡镇血防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18年,取得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满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