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用外文在有ISSN国际标准期刊号的外国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经省人社厅按规定程序组织确认合格的;
(4)申报副高级职称时根据国家规定参加了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职称外语考试的;
(5)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的;
(6)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7)53岁以上申报副高级、55岁以上申报正高级的;
(8)中医药工作者可免试外语,但须参加我省组织的医古文考试。
6、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人职通字[2002]98号)的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四个模块合格证书。
下列人员可暂时不参加或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①50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②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③近三年内从省外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从国外引进的留学人员。
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所属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否暂时不参加或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须以文件形式明确。
7、考核要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正常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近5年或7年内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称职以上;破格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称职以上,并在近三年内有一次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
8、专业能力考试。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实行考评结合。所有申报参评人员均须参加全省2013年度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能力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正、副高分别确定的合格标准线,其中破格晋升者须达到优秀,才可参加评审。考试成绩只在当年评审有效。
专业能力考试总体淘汰率为15%左右。考试成绩优秀线参考全部考生考试成绩的前30%划定,合格线根据考试成绩及人员分布情况酌情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