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为维护职称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今年在做好职称工作“三公开”(申报材料、初审结果、评审结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申报人要对自己申报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见附件10),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见附件11),以确保申报材料的客观、真实。对未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评审组织不受理申报材料。
4、政策性审查结果和评审结果,请关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十、其他事项
1、收费。继续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统一归类管理的通知》(黔人通[2008]15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350元,由申报人员自行到麻园路社保大楼一楼政务大厅1号窗口交费。
2、申报专业以《2013年贵州省申报评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专业及代码》(附件8)为准。
3、未尽事宜按黔人社厅通[2013]179号和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文件执行。
4、申报评审工作联系方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联系电话:0857-8222283
附件:
3. 卫生下乡情况登记审核表
4.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表
5. 推荐评审人员名册
6. 材料审查表
7. 申报材料对照检查表
8. 申报专业及代码
10. 个人诚信承诺书
11. 单位诚信承诺书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节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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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卫生高级考试时间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