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受组织选派已参加援藏、援疆、援青、援外半年及以上者;
(三)受组织选派到基层工作1年及以上者;
(四)已在县(市、区,下同)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者;
(五)毕业后累计参加工作未满1年晋升中级职称者。
第六条 省级医院、疾控机构的医生下派到市及市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下同);市级医院、疾控机构的医生下派到本市所辖县及县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章 下派时间和任务
第七条 下派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分为晋升主治(管)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以前3个阶段。每个阶段4个月,原则上要求一次性完成。安排确有困难的,连续下派不少于2个月。
第八条 城市医生承担以下工作任务,视作到基层服务时间:
(一)按我省医师多点执业规定,正式办理相应手续,到下级医疗机构工作的;
(二)受组织指派,到市级急救中心(站)或外省承担连续1个月及以上的工作任务;
(三)受组织指派,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其他连续1个月及以上的工作任务。
第九条 城市医生到基层服务期间,应积极发挥专业特长,认真完成医疗、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工作任务,并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传播城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信息和经验;
(二)开展业务教学和技术培训,帮助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业务能力;
(三)帮助基层卫生机构建立完善行政管理制度、业务工作规范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第四章 组织和管理
第十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派出单位的医政、疾控、中医等部门,负责下派工作的计划、组织和管理,并做好与接收单位的衔接和协调。
第十一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派出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审查是否完成下派任务、是否同意职称申报等工作。
第十二条 派出和接收单位要做好下派记录,如实填写《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记录表》(详见附件),并作为参加卫技中级资格考试、申报卫技高级资格的必备材料。
第十三条 城市医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由派出单位支付,享受派出单位原科室同类人员的平均奖金。所需费用按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卫医发〔2002〕316号)精神,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