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卫生高级职称评定2013年申报要求
(一)论文要求
1、送审论文须发表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并标有“ISSN”、“CN”期刊号,“新闻机构查询”栏目中查询不到的期刊不能作为送审论文。
2、综述、个案报道和译文不予受理,对罕见的个案报道由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审核后予以受理。
3、所有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能作为送审论文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4、按文件规定须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者,请参照《核心期刊目录一览表》,并在论文宣读表上标注核心期刊目录的序号。核心期刊目录可查询上海卫生人才网。
(二)科研课题、科技成果奖项等材料要求
1、完成科研课题排名要求完成局级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排名要求为前3名;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排名要求为前5名。
2、科研课题须提供课题计划任务书、项目合同书、结题验收等材料。
3、申报人员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科技成果奖的,需提交奖项证书以及申报科技成果奖的材料。评选获奖证明材料、科技成果鉴定材料不能作为奖项上报。2013年度科研奖项可纳入申报范围。
(三)外语(医古文)、计算机能力要求
1、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并获得相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可以申报。
2、本年度内取得由上海中医药发展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医古文考试合格证》的人员予以申报。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古文考试合格证》仍可继续使用。
(四)定期工作要求
1、各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基层“定期工作”考核和管理工作。
2、为了扶持郊区新建、改建、迁建三级综合性医院工作(“5+3+1”工程),凡是扶持医院卫生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到该项目医院工作的时间,可计入定期工作时间。
3、为加快院前急救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院前急救专业学科发展,本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到市、区(县)医疗急救机构工作的时间,可计入定期工作时间。
(五)第二年申报和隔年申报要求
1、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第二年继续要求申报的人员,必须在申报当年度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否则不予受理:
(1)取得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2)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级认定的项目,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的相关证明材料;
(3)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的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