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级以上省、市级医疗机构,中央在川医疗卫生机构和省、市级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中级技术职务后,申报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须到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连续驻点服务不少于6个月。
2.二级省、市级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中级技术职务后,申报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须到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连续驻点服务不少于6个月。同时,须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连续进修学习本专业6个月以上,并取得合格证书。
3.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无等级的其他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中级技术职务后,申报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须到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连续进修学习本专业6个月以上,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十六、免服务基层和进修学习人员范围
(一)免服务基层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予到基层定期服务: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者。
2.在二甲以下省级部门直属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检验所、药品评审认证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者。
3.在部队团及团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3年以上者。
4.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1年以上者。
5.海外引进人才。
6.卫生援外工作1年以上者。
7.聘任中级技术职务后,参加国家、省指派的援藏等任务连续工作半年以上者。
8.采供血机构须完成省卫生厅要求的上年度工作指标后,其工作人员才能申报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晋升。
(二)免进修学习人员。
援外一年以上的人员免进修学习。
三十七、申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服务基层和进修学习要求
申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服务基层和进修学习参照全省统一要求执行。
三十八、如果没有确定对口支援任务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因对口支援工作计划变化等原因未能安排到对口支援机构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怎么完成基层锻炼?
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由单位安排到省内其他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服务时间与到对口支援机构工作要求一致。
三十九、服务基层时间能否累计或多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