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陕中医药函〔2013〕261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杨凌区、韩城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13〕3号)要求,201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此次申报继续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联合进行的方式。为切实做好我省的申报工作,提高项目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请登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atcm.gov.cn),进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点击“申报单位登录”按钮,按《使用手册》提供的方法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使用手册》在登陆系统后于页面左下角点击“使用手册”下载。
2.省中医药管理局在系统内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将推荐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初审未通过的项目,将退回至申报单位并注明未通过意见。
3.各申报单位在系统内提交材料后,应随时关注项目的网上审核进展情况。当项目申报页面“下一步任务”显示为“项目终审”时,表示项目的网上申报程序已全部完成。对审查退回的项目,申报单位可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重新提交。
二、纸质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在网上申报初审通过后,在“项目申报”栏中点击“打印”,打印出《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经审核、盖章后,由省中医药管理局汇总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报要求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届时系统的申报功能将处于关闭状态。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对以下情况,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不予受理:
(1)网上申报或纸质申报材料缺失,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填写内容不一致者。
(2)已举办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但不能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等资料通过系统报送者。
(3)未按期完成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且未于12月31日前将《2013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者。
3.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未按期完成并填写《2013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的项目须重新申报,并经核准后,方可在2014年组织实施。
4.各单位申报科室请向本单位科教部门咨询网络系统账号,首次申报单位请与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处联系。
5.鼓励各专业相同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专科及名(老)中医工作室联合申报;鼓励各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积极申报基础质量管理、医疗质量、药事管理及适宜技术、优势病种推广及培训等相关管理知识培训项目。
联 系 人:闫小青
电 话:029-87325317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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