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志明等4名同志具备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甘卫人发〔2013〕331号
酒泉市、临夏州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
经甘肃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12年11月14日会议评审通过,肖志明等4名同志具备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关于晋升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到农村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卫人发〔2005〕385号)规定,请予宣布并通知本人。
酒泉市(1人)
酒泉市人民医院(1人)
肖志明 胸外科副主任医师(破格)
临夏州(3人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
临夏州康乐县人民医院(3人)
白世芳 副主任护师(单位有效)
马 兰 副主任护师(单位有效)
马致国 内科副主任医师(单位有效)
甘肃省卫生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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