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卫生技术职称外语考试语种为英、日、俄、法、德、西班牙语。1980年(不含1980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医古文考试。职称外语考试分为A、B 两个等级。
(一)申报高级职务者一般应参加A级考试。在县(不含市、区)及县属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参加 B 级考试。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A”级考试:
1、获得医学博士学位 ;
2、出国留学获得医学硕士学位 ;
3、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进修1年以上,并经组织考核外语已达到“四会”(听、读、说、写)水平。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B”级考试 :
1、获得医学硕士学位或医学研究生班毕业 ;
2、参加国际上承认的外语考试机构组织的出国外语考试合格;
3、参加国家外语六级考试合格 ;
4、单独发表译文或出版译著累计10万以上印刷符号。
(四)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技术职务可免试外语。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外语考试成绩不及格,可不作为否决条件。
1、年龄在55周岁以上申报正高级技术职务;
2、从年龄在50周岁以上申报副高级技术职务;
3、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卫生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技术职务;
4、获省级以上科技奖励的定额内人员,申报副高级技术职务;
5、任现职以来,获地、州、市或厅局系统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
第九条 卫生技术(不含护理)人员应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能够操作计算机。
(一)1980年(含1980年)后参加工作的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应达到合格标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合格,可不作为否决条件。
1、1980年(不含1980年)前参加工作;
2、在少数民族州属企、事业单位工作。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暂不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
1、年龄达50周岁以上;
2、在县 (不含市、区)和乡镇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
3、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参加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取得证书;
2、参加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联合组织的计算机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3、获计算机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4、在专门的计算机室、中心从事计算机专业(含教学) 工作3年以上。
第十条 从事医学专业的经历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一)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的人员,在担任主治 (管)医(药、护、技)师工作期;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者或者第一助手完成手术不少于300台次,其中大中型手术不少于60台次,耳鼻咽喉科专业作为术者完成手术不少于50 例次,中医骨科专业作为术者或者第一助手完成手术不少于 100台次,以正确规范的手术记录为据。
(二)申报临床主任医师的卫生技术人员,要求每年诊治本专业病人不少于150例,诊治病例中,复杂疑难病例不少于40%,以单位审核认定的病历首页或门诊病历为据。对于临床医学外科专业中的普通外科、骨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肿瘤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及妇产科专业的人员,在任现职期间,作为术者或第一助手完成大、中型手术不少于150台次,其中大型手术不少于70 台次。耳鼻咽喉科专业作为术者完成手术不少于70例次,以正确规范的手术记录为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