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医学中专毕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9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
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9年,并在我省乡镇卫生院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3年以上,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
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9年,并在我省乡镇卫生院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5年以上
(二)考试时间专业内容及方式
1考试日期与专业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与每年度全国卫生技术中初级资格的考试时间一致,每一专业的考试时间统一定为180分钟考试专业设置及报名时间另文通知
2考试范围及内容考试侧重于应用分析与综合创新三个层次,主要检测考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涉及本专业基本理论常见病防治疑难病例分析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专业外语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3考试方式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各专业的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或卷面答题方式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包含少量专业外语阅读能力题客观题涂卡,主观题笔答
(三)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的确定及有效期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由省人事厅根据每一年度全省的考试情况确定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
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由省人事厅发给成绩合格通知
四评审
拟晋升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按照相应资格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再由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同行专家评议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
(1)参加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
(2)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达到我省统一要求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卫生专业正高级技术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副高级医(药护技)师职务5年以上
(3)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达到我省统一要求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3符合上述卫生专业正高级技术资格申报条件(1)(3)(4)项之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规定的;
(2)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3年以上,在任期内获得以下荣誉之一的人员: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