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六盘水市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和评审(认定)资料上报工作的通知
六盘水卫发〔2014〕167号
各县、(特区、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黔卫计发〔2014〕21号)、《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黔卫计发〔2014〕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卫生系列正(副)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评审资料报送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申报评审2014年度卫生专业正、副高级技术资格条件的人员,均须报名参加我省组织的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基层“申请认定”副高级资格人员,不需参加副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日期和考试形式
考试日期:2014年10月25日上午9:00—11:00。
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整个答题过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三、考试报名申报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结合自己申报评审的专业,选取考试对应或相近的专业在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起至9月14日止。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考生入口/网上报名∕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4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三)现场确认时间:我市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4年9月2日开始,至2014年9月15日结束,逾期不予受理。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当地县卫生局统一到市卫生局办公室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报名,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须持考生《2014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各类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卫生专业正、副高级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报送途径:
1.中央和省驻市单位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和市直、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送交市卫生局政务服务大厅(明湖路),市卫生局初审合格后送省评审。
2.市直、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送交市人资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材料报送时间:
2014年9月15日—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申报卫生专业正、副高级技术资格人员需按照贵州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黔卫计发〔2014〕21号)附件1的要求装订申报材料。送省评审的政策性材料需提交各类证书原件;由市评审的政策性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者所属县卫生局审核,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退还申报人。
2.按照贵州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黔卫计发〔2014〕21号)附件5、附件6填报评审人员名册送市卫生局办公室和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五、收费标准
(一)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收费按照《关于核定我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2〕250号)规定,每人120元,由市卫生局收取。
(二)高级职务资料评审费用按照《关于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统一归类管理的通知》(黔人通〔2008〕159号)规定,每人350元,市直、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申报副高级职务资料评审(认定)费用由市人资社保局收取;送省评审的资料评审(认定)费用由市卫生局代收。
六、其他事宜
(一)未尽事宜按照省卫生厅省人社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黔卫计发〔2014〕21号)、《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黔卫计发〔2014〕22号)执行。
(二)联系方式:
市卫生局办公室 8238766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8693767
市卫生局 市人资社保局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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