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职称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
黔卫计发〔2015〕54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党工委政治部,仁怀市、威宁县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63号)和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精神,申报卫生专业正、副高级技术资格人员,均须参加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现就组织开展2015年全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考试的组织管理(报名、资格审查、考场设置、考试)工作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形式,由各市(州)卫生计生、人社行政部门共同组成考点,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申报人员的考试考务工作。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全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考务管理;同时作为省直考点,负责受理在筑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的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二、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申报评审2015年度卫生专业正、副高级技术资格条件的人员,均须报名参加我省组织的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申报基层“评审认定”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副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三、考试内容、专业设置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内容。一是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二是学科新进展,包括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三是专业实践能力,包括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分析;侧重点在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不编印考试大纲。
(二)专业、级别设置。2015年我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共设置心血管内科等110个考试专业(见《2015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
1)。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三)考试专业选择。申报人(以下称为“考生”)应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以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见《2015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专业与申报考试专业之间对应关系》附件2)。个人拟申报评审专业对应的报考专业未开考的(附件1所列专业之外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四)考试形式。考试釆用人机对话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整个答题过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四、考试报名申报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釆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结合自己申报评审的专业,选取考试对应或相近的专业在网上报名。
(三)现场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5年9月2日开始,至2015年9月21日结束。考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考生网上报名进行现场确认。期间,考生须持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推荐盖章的《2015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各类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辖区市(州)卫生计生委(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报名,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具体报名事宜见《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附件6)。
省直单位(含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中央在黔单位及部队医院申请由地方社会化评价高级资格的考生到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大水沟)进行现场确认。不在贵阳区域内的省直单位的考生,在单位所在地考点报名参加考试。贵安新区、威宁县、仁怀市的考生按原渠道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