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报计划生育系列主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分别参照上述卫生系列主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的要求执行。
4.申报基层卫生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人员需要提供能够全面反映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工作总结1篇、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实践技能的有代表性的专题报告作1篇、病案分析资料1篇。
(五)严格学历(学位)审验工作。关于学历认可,均以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登记证实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学信网不能查询的,应加盖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卫生计生委公章后方予认可。
(六)规范各类申报材料年限计算要求。申报人员任职资格、学历年限和免试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
(七)严格执行城市医师服务基层要求。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基层服务实施办法》(内卫发〔2006〕23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卫发〔2009〕17号)等文件执行,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到基层服务的,不得推荐申报评审。
(八)严格规范病案(专题报告)书写要求。
1.申报社会化高级职称人员。
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填报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30例以上,每年度不少于20%,个人自行抽取复印2份原始病案。病案须符合原卫生部《病案书写规范》和医疗核心制度要求,能体现申报者所在职级医生的职责,有申报者的查房、分析、修改和签字等内容,并对整个病历书写的规范性进行把关。病历能反映申报者学术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达到正高或副高级别要求。对于外科病案,应有申报者本人术前讨论、术中记录及术后查房记录。
非临床科室专业人员和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须填写一份专题报告。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专题报告要反映本人专业特长和专业技术水平,体现申报者主要学术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达到正高或副高级别要求,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3000字左右。
2.申报计划生育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供能够须分别提供能够全面体现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工作总结1篇,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3000字左右。
3.旗县级及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含申报基层高级职称)提供的个人专业工作总结、专题报告和病案分析资料,每篇字数应控制在2000—3000字左右。
三、制度改革
(一)优化整合卫生系列、计生系列高级职称。
根据深化职称改革相关文件精神,2017年计划生育专业人员申报职称,部分条件仍继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内人社发发〔2015〕90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区卫生系列、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统一执行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分别按手术类、非手术类、护理类等类别进行评审。
(二)推动卫生计生职称评审权限下放。
1.下放基层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今年各盟市(含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级卫生计生委,根据《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16〕30号)要求,共同做好本地区基层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工作要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原则,分别制定全科、手术类、非手术类、预防类、护理类等专业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方案。各地于开评前一周将评审实施方案(附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评委名单等)分别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卫生计生委备案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公示后一个月内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卫生计生委备案。
2.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今年分别试点下放内蒙古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包头市中心医院、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和赤峰市医院等5个三级综合医院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实行自主评审,并逐步推行面试答辩等评价方式。上述单位要严格把握职称评审条件,规范评审工作流程,制定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在开评前一周将实施方案(附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评委名单等)分别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卫生计生委备案后,方可开展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一个月内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卫生计生委备案。
(三)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
从2017年起申报正高级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申报副高级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含单位自聘人员)。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各级公立医疗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内机编办发〔2015〕163号)要求,按照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床位编制数,核算单位人员编制总量。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低于人员编制总量85%(妇幼保健机构按80%)以及自治区、盟市、旗县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控制比例的标准,测算出单位高级岗位数量,减去单位现有高级职称人员数量,分别按照高级岗位空岗数进行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应控制在核算出高级岗位数的5%以内。其他卫生计生机构按照本单位高级岗位空岗数进行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应控制在已核准高级岗位数的5%以内。
符合破格条件的申报人员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评审。民营、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个体医疗机构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人数不受岗位比例限制。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人员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