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细则
超声医学科是一门专业强、技术发展迅速、涉及临床各个学科医,学.全.在.线.提供.、新增的临床医学二级学科,是全面培养合格的超声医学专业住院医师的基地.超声医学包括腹部超声、心脏超声、妇产超声、血管超声、浅表器官及肌肉骨骼超声、介入及术中超声等.
一、基本条件
(一)所在医院
1.所在医院应为医科大学或医学院的附属医院或教学基地(实习医院)医,学.全.在.线.提供.,并且是各相关科室齐全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2.日门诊量≥2000人次.
3.日急诊量≥100人次.
4.病床数≥500张.
5.各临床科室提供的检查病种能够满足培训要求,包括各系统的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
6.所提供进行介入治疗的病≥2种.
二、师资条件
(一)人员配备
1.超声医学科的指导教师必须具备 资格医,学.全.在.线.提供..
2.指导教师与受训者的比例应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与受训者的比例为1∶2∶4∶8医,学.全.在.线.提供..
3.指导教师组成结构:主任医师≥1人,副主任医师≥2人,主治医师≥5人,博士、硕士的比率应占科室医师总数30%以上.
(二)指导医师条件
1.指导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超声医学专业主治医师或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者.
2.指导医师应从事本专业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含5年),有较强的临床带教能力,治学态度严谨,熟悉住院医师培训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培训职责.能够指导、检查、监督住院医师完成培训细则规定的各项培训内容,并将医德医风、医患沟通和职业素质等培养贯穿培训全过程.
3.指导医师中,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有自己专业研究方向,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最近5年内于国际SCI或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主治医师亦应在最近5年内于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全国大型专业会议发言.
4.介入超声指导医师应经过正规培训,并从事介入超声工作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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