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分类 | 常用植物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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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分类 | |
分类 | 创胆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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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mbauh daamv ndian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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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野辣椒、鱼胆木、假辣椒、羊屎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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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
形态特征 | 常绿灌木,高达3米,有乳汁,无毛,枝有皮孔。单叶,3-4叶轮生,少有对生,椭圆形或长圆形,长久6~16厘米,宽0.3~3厘米,顶端渐尖或急尖,基部楔形。花白色,合生,5裂(数);伞形式聚伞花序,生于上部小枝的腋间。核果卵圆形或椭圆形,熟时紫黑色;种子有皱纹。花期2~10月,果期4月至次年春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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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分布 | 生于林边、丘陵地带的林中或溪边灌丛中。产于广西各地县市;分布于我国西南、华南、台湾等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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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加工 | 秋冬季采,切片晒干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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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味 | 味苦,性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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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 | 镇静降压,清热解毒,利尿,活血止痛,泻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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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应用 | |
用法用量 | 15~30克,水煎服;外用鲜品适量捣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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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例 | 1.高血压、高热、胆囊炎、跌打损伤、毒蛇咬伤 刨胆亮(萝芙木)根6~9克,水煎服。毒蛇咬伤,另用鲜品适量捣烂敷伤口周围,每天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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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成分 | |
药理 | 1.降压作用 萝芙木总生物碱(降血灵)含20多种生物碱,静注后引起血压下降主要由于所含中强碱引起,而口服给药则是以利血平为代表的弱碱部分起主要降压作用。从总碱的中强碱部分分离出一种含量较多的生物碱萨杷晋碱(S),为季胺盐。麻醉猫静注S1mg/kg血压明显下降,此时去甲肾上腺素的升压反应减弱,肾上腺素的升压反应被翻转,表明S有阻滞α肾上腺受体的作用。麻醉犬静注S1mg/kg,血压明显下降,颈内动脉、冠脉及股动脉的血管阻力明显降低,颈内动脉及股动脉血流量增加,冠脉流量稍降低,S对脑血管、冠状血管及外周血管均有扩张作用。肾型高血压犬静注S1mg/kg,血压立即下降,心率加快[1]。 从广西萝芙水分离得一种季胺类生物碱山马蹄碱(Sa)。麻醉猫静注S3mg/kg,血压明显降低,此时电刺激颈上交感神经节前纤维,瞬膜反应显著减弱或消失,刺激节后纤维引起的瞬膜收缩不受影响,刺激迷走神经外周端引起的血压下降,静注Sa后这种刺激反应也消失,对乙酰胆碱引起的降压反应,Sa无明显影响。上述结果提示Sa有神经节阻滞作用,电刺激胫神经外周端实验还证明Sa有箭毒样作用。认为Sa很可能是一种N-胆碱能系统的抑制剂[2]。从从萝芙木根新提出一种梦芙木亭碱(Vt)。麻醉犬静注后血压下降50%(ED50)的剂量为0.71mg/kg,麻醉猫ED50为0.97mg/kg,肾型高血压犬肌注Vt1.0mg/kg和2.5mg/kg,自发性高血压大鼠(SHR)膜腔注射2mg/kg~8mg/kg,血压均明显下降。46例高血压患者肌注Vt10~20mg和4例严重高血压患者静满Vt后也有明显的急性降压作用,副反应很小[3]。 2.其他作用 小鼠腹腔注射萝芙木甲素50mg/kg~100mg/kg,进行延长环己烯巴比妥睡眠时间试验、转轮、滚筒、抖笼等试验,其镇静指数为3.6-5.0,而利血平为8.3~16.5,表明萝芙木甲素有较弱的镇静作用。家兔静注萝芙水甲素1mg/kg,能抑制其阳性条件反射,并使其分化相部分解除,而利血平在1/10剂量(0.1mg/kg)就能引起同样效果,且作用时间较萝芙木甲素更为持久,且不影响分化。对猫条件反射的影响与兔相似。有作者认为萝芙木甲素并不具有利血平样特殊的镇静作用,不适于治疗精神病,它可能属于外周抗肾腺素类药,用于治疗高血压疗效不好[4]。 3.毒性 小鼠一次服Ⅰ的LD50为0.82g/kg±0.005g/kg[5]。广西产者为0.69g/kg±0.028g/kg[6]。高血压犬每日服12mg/kg~10mg/kg,可见动物安静、瞳孔缩小、瞬膜松弛。眼睑下垂,个别动物发生颤抖,有的动物腹泻[5]。以广东产者副反应最大,云南次之,广西最小[6]。除去利血平的Ⅰ副反应很小,除食量稍有减少外,未见中枢神经及胃肠道症状[7]。小鼠腹腔注射萝芙水甲素LD50约0.34g/kg,死前主要症状为呼吸困难。鸽静注20mg/kg~40mmg/kg剧烈呕吐,但外表正常,无呼吸衰竭和平衡失调[8],小鼠静注萝芙木亭碱的LD50为23mg/kg[3]。 |
化学成分参考文献 | [1]南京药学院《中草药学》编写组:《中草药学》(中册),第1版,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80:853。 [2]刘铸晋等:《科学通报》,1958,(2):52。 [3]Arthur H R,et al.C A,1968,69:5232m. [4]Bocharova D A,et al.C A,1967,66:102493t. |
药理参考文献 | [1]曾贵云等:《中华医学杂志》,1977,57(1):56。
[2]金国章等:《科学通报》,1959,(1):529。
[]曾贵云等:《中华心血管病杂志》,1986,14(6):350。
[4]金国章等:《药学学报》,1959,7(9):346。
[5]曾贵云等:《药学学报》,1959,7(9):361。
[6]曾贵云等:《药学学报》,1957,7(9):370。
[7]徐丽娜等:《药学学报》,1959,7(9):377。
[8]林吉强等:《科学通报》,1957,(6):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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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 |
出处 | 中国瑶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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