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顾昕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余晖 中国社科院工经所研究员
提问:方案中提到“以非盈利性医疗机构为主导,盈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然后又提到“公办医疗机构为主、非公办医疗机构为补充”。 现在是怎么管理的,究竟是盈利性、非盈利性做一个划分方式,还是公立、非公立作为一个划分方式?最后一条还提到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策,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分类模式?
困惑: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主辅关系
余晖:新医改方案中,政府与市场以及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主辅关系,也是我的一点困惑。多年以来都是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市场和非公立医疗机构为辅。辅到什么程度是没有办法区分开来的。但是意见中体现出的强烈的建议,是忽略了市场机制在一般性的医疗服务领域中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有歧视民办医疗机构的含义在里面。我们讲了多年要把盈利和非盈利医疗机构分开,这是一个技术之分,政府主导无非是解决医疗卫生服务行业公益性的问题,这和市场的微观机制没有太大的关系,如果我们推动全民医保,这个公立的医疗保险是由政府投资主办,可以向所有的医疗机构购买医疗服务。而对于这些医疗机构,我们不进行分类,只要有资格准入的医疗机构就是平等的竞争关系,公立与非公立一起竞争医保费用,竞争对服务的购买。但是现在政府在这方面强调的是政府投资为主,医疗机构主办也是政府为主。
这个意见写的很细,从中央、省、市、县、镇、乡,政府都要举办公立医院,暂且不说这项举措违反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如果真要这么做,非公立医疗机构要进入这个行业无疑就有很大的障碍,这和前面的指导思想又是相违背的东西。
顾昕:推进全民医保,医疗的社会公益性就实现了,而至于医疗机构到底是什么性质这其实无关紧要,公立的、民营的、盈利性的、非盈利性的各有利弊,在这样的情况下让它们自己来竞争,竞争医保的付帐、竞争政府的合同,同时也竞争一点儿病人,大家展开公平合理的竞争,最后谁为主、谁为辅,这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这一点确实是方案中的模糊点或者我们的困惑点。
一点曙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顾昕:第10项倒数第二自然段“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对发展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提出了很多很多意见,在这方面相当开放。比如说“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兴办非盈利医疗机构,意见中已经提出了这个方向,还特别提到“国家制定公立改制指导意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参与……部分公立医院的改制重组”,又提到“适度降低公立医院的比重”,不管如何适度都要降低,“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这些话都是在以前几版意见稿中没有纳入的,但是这次征求意见稿中写入了,实际上为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开辟了一定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