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无锡市卫生局和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对全市医疗单位提出了创建“无红包医院”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要求各家医院今年上半年要积极参与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且明确规定,如果在“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中未达标或者违反了相关规定,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无锡卫生局此举是否可取?能否从根本上解决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问题?是否有可持续性?还需要哪些配套措施?本刊特约业内专家进行探讨。
特邀嘉宾:
任建明 清华大学廉政研究室主任
韩雪峰 潍坊市卫生局主任
方鹏骞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卫生管理系系主任
赛 岳 济南市传染病医院财务科科长
尹爱田 山东大学卫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易利华 江苏省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组织整理/吴凤清
任建明
疏堵结合是治理良策
从总的原则上看,无锡市卫生局出台的策略属于道德自律措施,这种措施是否有效,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被监管对象的自律。过去一些年里,类似的活动曾在政府多个机关举行过,这些策略可以被形象地称为“承诺”制。所不同的是,无锡的“承诺”不仅是被监管对象的一纸承诺,而是多了一些外部约束,即由政府卫生行政主管机关来进行监督。因此,无锡的对策就兼有约束型制度措施的特点,具有一定的行政强制性,属于行政性对策。与传统的承诺做法相比,无锡的做法效果肯定会有一些。不过,要治理已成“痼疾”、“顽疾”的“红包”,仅有这些“约束性的承诺”是不够的。
治理“红包”的原则应像“大禹治水”那样要“疏堵结合”,不能一味地去“堵”,也不能一味地去“疏”。无锡的策略属于软“堵”,效果不会太好,即使有一天,立法机关通过司法解释将“红包”列入贿赂罪之后的硬“堵”,也难以明显奏效,这就是所谓的“纪律”管不了“规律”。
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在激励机制未建立之前,要想有效治理“红包”,除了无锡的“软堵”之外,还更应当采取“疏”的办法,通过激励机制来治理“红包现象”。
笔者以为,采取“疏”的办法,以下做法是可取的,那就是将那些具有一定合理性的“红包”透明化,不过,无锡卫生行政当局可能没有这样的勇气,特别是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宣布各种“点名费”为非法的情况下,他们更不敢将“红包”透明化。事实上,现在各医院实行的专家“挂号费”其实就是一种透明化了的“红包”。
将“红包”透明化,简单的做法就是将各种具有合理性的“红包”都像专家“挂号费”那样处理就可以了,这样,患者支付“红包”可以获得收据,医院和医生收“红包”要入账,当然也就透明了。暗中的“红包”一旦透明化,“红包”的激励和约束效应就能显现出来,危害作用也将明显弱化。几年前,一些医院设立的“点名费”就是“红包”透明化的一种做法,只是政府和医院还需要以信息公开和透明与之配套,遗憾的是,“点名费”的做法被相关部门简单地叫停了。
总之,在短时间内,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在将那些具有一定合理性的“红包”透明化的基础上,保护和鼓励群众举报,并采取综合、严厉的处罚措施,如纪律处分、行政制裁、建立“黑名单”、暂停甚至终身禁止医护人员职业资格等,对所有秘密、非法的“红包”行为进行打击,就可以取得比较彻底的疗效。
“红包”现象之所以长期存在,除了重视不够、治理难、治理不得要领之外,的确有其客观、合理的一面。这些客观、合理的因素,又长期被忽视,得不到正视!简而言之,“红包”的存在,既反映了我国优良医疗资源严重稀缺的状况,也反映了改革开放后,我国医疗系统激励机制严重不足的实情。这种激励不足,既表现在医护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其高复杂、高风险劳动不能很好地通过工资报酬机制体现出来,更反映在现有的报酬以及其他奖励机制不能在医护人员之间区分出优劣与伯仲。实际上,我国优良医疗资源长期、严重稀缺,也是激励机制长期缺乏的一个结果。因此,彻底建立激励机制,是解决医疗“红包”问题的根本出路之所在。这些激励机制,既包括激励性的工资报酬机制,也包括其他非物质的激励机制。
韩雪峰
应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笔者以为,治理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不仅要从治理传统文化和道德水准的严重缺失上入手,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能有效执行、发挥实效的纪检监查长效工作机制。
首先,应出台一些禁令。虽然禁令有时不是万能的,但没有禁令是万万不行的。曾几何时,上面出台一套办法,下面就会依葫芦画瓢,做出各种各样大同小异的规定来,否则就不足以显示出本地本部门的决心和态度。对于旧有法律、法规没有考虑到,在实际工作生活中确应禁止的事项,或者是法律、法规虽有涉及,但需要以一种凝练的语言概括出来,以便人们更好执行的情况,政府相关部门就应该制定禁令,以供执行。据媒体报道,“无红包医院”在无锡是一种强制性认领,“强制性认领”说白了就是强制性禁令。没有明确的禁令,医院是不会去主动遵守的。
其次,禁令不在多寡,而在于如何发挥实效。禁令并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对于该禁止的行为,不能只发一条禁令了事,关键是制定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真正在实际运行中发挥作用,避免成为一纸空文。禁令的泛滥往往会使受众产生麻木心理,影响禁令本来应具有的权威性和震慑作用。有些禁令在“吆喝”了一段时间后就销声匿迹,有些禁令发布后虽经常被提起和强调,但实际效果却差强人意。
再次,禁令只是“低压线”,它的约束效果远远没有法律那样好。法律是“高压线”,是不可触及的。说到底,禁令只是一纸行政命令,是法律不健全或法律执行不到位的表现。如果社会生活中方方面面都有相关法律来规范,并能执行到位,也就不需要再发布什么禁令了。
古语曰:刑不上大夫,然而,7月10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xiao萸被执行死刑。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说:“一句话,郑xiao萸的所作所为,后果严重——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监管的正常工作秩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是大的,郑xiao萸的“后果很严重”、“刑亦上大夫”,已经成为百姓茶余饭后的美谈。作为医生,除牢记“医者父母心”的古训外,我们还应该好好品品“刑亦上大夫”的味道。
“红包”虽小,和谐事大。构建和谐医院,需要社会放飞心灵,回归信仰,需要医务工作者心存善念,更需要政府不吝动用各种禁令。
方鹏骞
不能靠“红包”留人
无锡实行“无红包医院”挂牌的治理办法,其实是一项制度创新,这种创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制度的建立。红包问题不仅仅是医务人员的“道德损害”(Moral hazard)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制度缺失问题,是现行某些制度的缺失将一些医务人员的理性行为引入了歧途。有效的制度能够规范医患关系,减少信息成本和不确定性,并能给违反制度者以合理的惩罚,使医生认为收送红包是一种得不偿失的行为。
另外一方面体现了制度的先进性。消除“红包”现象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包括道德约束、行业规范、行政规制和法律手段等。从我国前一阶段的具体做法来看,治理医务人员收受“红包”,主要停留在道德层面,即依靠医务人员的自律和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来约束,事实证明,这种措施收效甚微。实行“无红包医院”挂牌的创新之处,在于它是集道德约束、行业规范、行政规制和社会监督于一体的综合制度,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有人担心“无红包医院”挂牌制度,会像卫生系统前些年推行的“病人选医生”制度一样,只会是昙花一现,这种担心不无道理。很多医院也曾尝试过禁止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结果不但吸引不来人才,甚至还出现了人才大量流失的现象,给医院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江苏南通三院通过加强人员培训、添置医疗设备、改革内部分配机制等,为医务人员打造了一个良好的事业发展平台,留住了人才,实现了医院跨越式的发展,同时将“无红包医院”的旗帜扛了十多年。这家医院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成为全国医院中的“另类”,总结其经验,就是采取了标本兼治的办法。在严格落实“红包”治“标”措施的同时做好了“治本”工作。
首先,要狠抓医德、医风工作,引导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注重医院文化建设和对员工的精神激励。第二,要谋求医院发展,提高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就要提高核心竞争力(实际上,医院挂上“无红包医院”的金字招牌,会大大提高自身的美誉度),取得两个效益的双丰收。第三,要改革医院内部分配机制,奖金分配向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倾斜。通过以上措施,达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和感情留人的效果,而不是靠“红包”留人。随着卫生部对“无红包医院”挂牌制度的关注,可以预计,不久的将来,全国卫生系统也将陆续推行这一措施。
(董四平对本文也有贡献)
赛岳
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是关键
笔者认为,无锡卫生局的此项举措是根治卫生行业“红包现象”的良方妙药,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借鉴其取得的成功经验,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加以推广。
“红包现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国现有卫生体制中还存在着一些急需要改革的问题。我国卫生资源总量只占世界卫生资源总量的2%,却担负着向世界20%以上的人口提供医疗服务的任务,这样就很容易出现医院就是“医老大“的情况。著名大型医院更是如此,患者很难自主选择优质医院。大医院里一方面高水平的顶尖级的专家太少;另一方面,能从事高难度外科手术的医院也少,因此,无论患者愿意与否,“红包”毫无商量地变成了一种“规矩”,由当初简单地表达谢意演变成必须支付的消费。从这方面来说,由于卫生资源的稀有,“红包”才有了滋生的土壤,因此,加大卫生资源的投入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使患者在就医时,有更多、更好的选择,这也必然会使“红包”现象日益消亡。
“红包现象”不是市场经济和卫生改革的必然产物,它是当前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的一种短暂现象,是可以逆转根治的。从“红包现象”存在的广度、深度来看,收受“红包”无论任何理由都是错误的,是当前卫生行业应该坚决制止的一种严重的社会顽疾。
无锡市卫生局加大治理“红包现象”的力度,扎实有效地开展全行业争创“无红包医院”活动,同时,配合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建立相配套的长效管理制度,是实现标本兼治的有效方法,我们希望无锡市卫生系统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努力解决病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根治医院“红包”现象的发生。
尹爱田
贵在执行
与其说“红包”现象是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中的“癖症”,倒不如说它是历史习俗的沉淀在新形式下的“活跃”,或者说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正之风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中的表现形式之一。
传统的观点认为,医务人员收“红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可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和医务人员的职业自悟解决。但在现实中,教育措施已经失效,必须通过制度规范来控制。实际上,每个医院的行为规范中都有关于不允许医务人员向患者或患者家属收取“红包”的规定,但在现实中,这种制度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我行我素的“红包”现象或明或暗,屡禁不止。从管理学的角度,这种现象充分说明了目前我国医院管理中存在的“制度虚设”现象。无锡市卫生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说明》,必须要通过搞运动的形式才能将制度变为执行,才能使人们认识到制度的存在,并有可能达到制度规范的制约目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卫生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还在不断完善,各医院的规章制度也在不断建立、健全中,这就使得在医院各项活动中,如果出现一些违规情况,其处理应该都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然而,现在我国医疗系统虽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并不能得到有效地执行,这就足以说明我国医院管理在“执行力”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提及“执行力”问题,不由使我想起三年前曾经看到过的一个案例:沈阳有一家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而面临破产,为保证社会稳定和企业职工不下岗,市政府将这家企业卖给了日本一个财团。日本财团接受企业后,认真分析了这家企业破产的原因,结果发现这家企业的经营策略没有大问题,规章制度也非常健全,其根源问题是“执行力”差。于是,日本财团在培训过程中重点加强“执行力”的教育和训练,对原来的规章制度没有作任何改动。最后,仅仅通过改变“执行力”措施,很快就使企业扭亏为盈。这个例子说明,“执行力”是实现组织目标的关键措施。
在医院管理活动中,类似“红包”现象的问题还有很多,治理了“红包”,可能还有“黑包”,层出不穷的问题岂能靠不停的“运动”来解决,这就需要医院管理者们系统分析一下“红包”问题的根源所在,治理措施不应仅局限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上。也许,无锡的“无红包医院”活动可以达到原来制度所达不到的效果,但是,我们更希望在未来的医院管理活动中,少搞些运动,多运用制度规范的作用。
易利华
是一个长期的奋斗目标
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是现阶段我国医疗行业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院管理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我们所有医务工作者长期奋斗的一个管理目标。
“无红包医院”的创建,不仅仅对病人有益,而且,也可促进医院管理向规范化、现代化的方向迈进。当然,创建“无红包医院”不应当只是一个口号,更不应当流于形式,它是需要在良好的医院管理基础上实施的。
早在五年多前,无锡市卫生局就制订了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五项规定,在规定中明确指出,医务人员在拿到病人红包以后,必须在24小时内退还;如果不及时退还,将作为违反职业纪律来处理,情节严重者吊销其行医执照,这是医院管理和职业纪律的高压线。
这几年来,我们无锡二院和无锡的其他各家医院一样,始终坚持不懈地抓行风自律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我们并不是因为创建“无红包医院”才在全院开展教育活动,而是持之以恒地抓医务人员的爱岗敬业,关爱病人以及行风自律的教育和主题活动。
今年上半年,借助无锡卫生局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的承诺活动形式和载体,我们在全院上下深入开展了一次全面、生动的“尊爱病患”教育活动,并通过向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学习和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等党内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管理干部的培训、医师大会和护士大会,以及各科室的科务会,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了深刻的创建“无红包医院”的教育活动。
在活动中,我们通过院讯、院报等,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教育和引导,还通过院周会和党课等形式进行教育。医务人员向科室公开承诺、科室向院部公开承诺,这种方式使得全院医务人员在创建“无红包医院”的活动中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从而使他们的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在这个基础上,我院在6月底向无锡市卫生局和无锡市医管中心正式申领了创建“无红包医院”的牌子。
“无红包医院”的牌子挂在无锡二院,就标志着无锡二院上下要以“无红包医院”作为自律的基本要求。由于医疗活动中“红包”问题涉及到所有的医务人员,以及所有的医疗环节,因此,我们在日常教育活动和自律管理中,时时刻刻将这个牌子安在心中。要让“无红包医院”的牌子永远悬挂在自己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