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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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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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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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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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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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40例,女2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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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组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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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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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组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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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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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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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组:16~60岁;对照组:17~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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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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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组:34.96±11.23岁;对照组:31.15±12.7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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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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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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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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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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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股蓝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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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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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英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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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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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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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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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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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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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中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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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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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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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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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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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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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组在基础治疗的同时给予口服胶股蓝胶囊,每次服3粒,每日3次。疗程为3个月。治疗组在基础治疗的同时给予口服脂必妥,每次服3片,1日3次,疗程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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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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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效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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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脂肪肝的疗效标准。治愈:临床症状及体征全部消失,肝功能及血脂恢复正常,B超或CT显示肝脏脂肪性变全部消退。显效:症状、体征消失,ALT、AST、γ-GT值下降>40%,TG下降>20%,TC下降>40%,B超或CT显示肝脏脂肪性变大部分消退。有效:症状、体征好转,ALT、AST、γ-GT值下降>20%,TG下降>10%,TC下降>20%,B超或CT显示肝脏脂肪性变部分消退。无效:未达到有效标准或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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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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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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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泻4例,胃脘不适或轻微疼痛5例,腹部不适或腹部隐痛3例,恶心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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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报道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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