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类别: |
抗肿瘤药 | 所属类别: |
烷化剂 | |||||||||
药物名称: |
塞替派 | 英文名称: |
Thiotepa | |||||||||
药物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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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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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份/化学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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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其化学结构中有乙撑亚胺基,能和参与细胞内DNA组成的核碱基加鸟嘌呤结合,改变DNA的功能,影响癌细胞分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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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动学: |
药物进入人体后,在各组织中均有分布。静脉内给药,在24~48小时内大部分以原药的形式在尿中排出,85%的药物经尿排泄。能透过血脑屏障。 | |||||||||||
适应症: |
1.卵巢癌。 2.乳腺癌。 3.膀胱癌。 4.肝癌、宫颈癌、恶性黑色素瘤、甲状腺癌、食管癌、胃癌及结直肠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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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或肌内注射 1次lOmg(O.2mg/kg),O.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每日1次,连续5次后改为每周3次,一疗程总量200mg,若血象正常,可在第一疗程结束后1.5~2月重复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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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1.骨髓抑制 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多在用药1~6周后发生。有些患者在疗程结束后始有下降,多数患者在停药后可自行恢复,但也有少数患者抑制时间较长,一般比氮芥为轻。 2.肠道反应 一般较轻,可有食欲减退,少数有恶心、呕吐。个别患者有腹泻。 3.其他 少数患者尚有发热、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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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作用: |
1.本品可增加血尿酸水平,为了控制高尿酸血症可给予别嘌醇。 2.与放射治疗同时应用时,应适当调整剂量。 3.与琥珀胆碱同时应用可使呼吸暂停延长,接受塞替派治疗的病人,应用琥珀胆碱前必须测定血中胆碱酯酶水平。 4.与尿激酶同时应用可增加塞替派治疗膀胱癌的疗效,因尿激酶为纤维蛋白溶酶原的活化剂,可增加药物在肿瘤组织中的浓度。 5.不宜局部用药和全身用药同时并用,否则毒副作用较为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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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肾功损害,感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系结石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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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效评价: |
治疗卵巢癌,适用于非根治性手术后、腹腔内播散伴有腹水、骨盆转移、肺转移伴有胸水者,以及辅助手术后的治疗等,均有较好疗效。治疗乳腺癌,适用于非根治手术后,皮肤转移、胸膜或肺转移者伴有胸腔积液者,辅助根治术后的治疗等,也均有较好疗效。作为直接接触肿瘤的药物,对膀胱癌经膀胱内灌注可得到控制,注入胸腹腔可治疗恶性积液。另外由于本品对组织的刺激性小,可行肿瘤局部注射。对肝癌、宫颈癌、恶性黑色素瘤、甲状腺癌、食管癌、胃癌及结直肠癌等有一定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