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1491
|
总例数
|
89例
|
性别例数
|
男79例,女10例
|
治疗组例数
|
45例
|
对照组例数
|
44例
|
年龄区间
|
治疗组:64~80岁;对照组:61~8O岁
|
平均年龄
|
治疗组:70.5±5.38岁;对照组:68.92±6.17岁
|
疾病
|
老年糖尿病并脑梗塞
|
并发症
|
治疗组:高血压病36例,血脂异常25例;对照组:高血压病34例,血脂异常23例。
|
药品通用名称
|
尼莫地平注射液
|
药品商品名称
|
尼莫同
|
药品英文名称
|
Nimodipine Injection
|
剂型
|
注射液
|
规格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050050
|
生产厂家
|
法国拜耳公司
|
分类
|
化学药品
|
用药目的
|
治疗
|
用法用量
|
治疗组应用尼莫同注射液10 mg(50 m1)加生理盐水500 ml用输液泵静脉输注,5~10 ml/小时,1次/d,输注尼莫同过程中,观察血压、脉搏,根据血压情况调节输注速度。对照组应用血栓通1O ml加入生理盐水250 ml中静脉滴注,1次/d。两组均14天为一疗程。
|
联合用药
|
|
疗效评价标准
|
疗效判定依据神经功能缺损积分值的减少(功能改善)和患者总的生活能力(病残程度)进行判定。生活能力分为O~7级:0级:能恢复工作或操持家务,或恢复到病前状态:1级:生活自理,部分工作;2级:基本独立生活,小部分需人帮助;3级:部分生活可自理,大部分需要人帮助;4级:可站立走步,但需人随时照料;5级:卧床、能坐,各项生活需人照顾;6级:卧床,有部分意识活动,可喂食;7级:植物状态。临床疗效按1995年全国第四届脑血管学术会议的临床疗效评定标准,即基本痊愈:功能缺损评分减少91%~100%,病残程度为0级;显著进步:功能缺损评分减少46%~9O%,病残程度为1~3级;进步:功能缺损评分减少18%~45%;无变化:功能缺损评分减少17%以内;恶化:功能缺损评分增加18%;死亡。基本痊愈 显著进步 进步为总有效率。
|
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
|
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
治疗组个别患者在输注尼莫同注射液时出现头胀,面部潮红,血压下降,经调节输液速度或停药后症状均减轻,缓解。
|
其他报道不良反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