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0853 |
总例数 | 60例 |
性别例数 | 男25例,女35例 |
治疗组例数 | 30例 |
对照组例数 | 30例 |
年龄区间 | ≥60岁 |
平均年龄 | 治疗组:65.70±9.61岁;对照组:65.57±8.89岁 |
疾病 | 老年期抑郁症 |
并发症 | |
药品通用名称 | 米氮平 |
药品商品名称 | |
药品英文名称 | Mirtazapine |
剂型 | |
规格 | |
批准文号 | |
生产厂家 | |
分类 | 化学药品 |
用药目的 | 治疗 |
用法用量 | 治疗前1周均停用各种抗抑郁药。治疗组给予米氮平起始剂量为15mg/d,1周内加至30mg/d,每晚1次口服,共用6周。对照组给予阿米替林,剂量75~150mg/d,分2次口服,共用6周。治疗期间,如患者存在严重的睡眠障碍,可合并使用苯二氮革类药物如艾司唑仑、阿普唑仑等,此外不得合用任何其它抗抑郁药、情感稳定剂、抗精神病药物及电休克治疗等。 |
联合用药 | 阿米替林 |
疗效评价标准 | 采用HAMD量表及临床疗效总评量表(CGI)评定临床疗效,分别在治疗前、治疗后2周、4周及6周末评定。临床疗效评定标准为治疗6周末HAMD的减分率,减分率≥90%为痊愈,60~90为显著好转,30~60为好转,<30%为无效。治疗后HAMD减分率≥60%为显效,≥30%为有效。 |
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
治疗组显效率为76.7%,有效率为90%;对照组显效率为80%,有效率为93.3%。两组间的显效率和有效率无显著性差异(P>O.05)。量表评定:两组在治疗过程中测HAMD分值及结束后CGI-SI评定疗效见表2。两组治疗前HAMD各因子分比较无统计学差异,治疗后两组在第2、4、6周末时HAMD评分均明显下降,第2、4、6周末评分两组问均无显著差异(P>0.05)。两组治疗6周后评分均显著下降,与治疗前比较均有极显著差异(P<0.01)。 |
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 治疗组:恶心3例、困倦11例、口干7例、视力模糊1例、排尿困难1例、头晕4例、头痛1例、震颤1例、心电图改变2例;对照组:恶心11例、困倦12例、口干15例、视力模糊8例、排尿困6例、头晕5例、头痛2例、震颤6例、心电图改变14例。 |
其他报道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