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0956 |
总例数 | 124例 |
性别例数 | 男76例,女48例 |
治疗组例数 | 58例 |
对照组例数 | 66例 |
年龄区间 | 60~88岁 |
平均年龄 | 68.8岁 |
疾病 | 老年高血压 |
并发症 | |
药品通用名称 | 咪达普利片 |
药品商品名称 | |
药品英文名称 | |
剂型 | 片剂 |
规格 | |
批准文号 | |
生产厂家 | |
分类 | 化学药品 |
用药目的 | 治疗 |
用法用量 | 治疗前停用其他降压药2周,对照组患者口服卡托普利片25mg,3次/d;治疗组患者每日晨起一次口服咪达普利片10mg,共4周。 |
联合用药 | |
疗效评价标准 | 按照国家药监局1998年心血管药疗效判定标准,显效:舒张压下降≥10mmHg并降至正常或下降20mmHg以上,有效:舒张压下降虽未达10mmHg,但已降至正常或下降10~19mmHg。如为收缩期高血压,收缩压下降≥30mmHg亦为有效,无效:未达上述标准者。 |
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
降压疗效比较:124例患者经4周治疗后,卡托普利、咪达普利两组显效、有效及总有效率分别为63.79%(37/58)、13.79%(8/58)、77.58%(45/58)及 65.15%(43/66)、13.64%(9/66)、78.79%(52/66)。对照组服药2周与治疗组服药1周后血压均显著下降,各时点血压较治疗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O.05)(见表1)。两组治疗前后心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
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包括咳嗽15例、咽部不适4例、头痛、头晕、皮疹各1例,共22例,发生率17.74%。其中对照组15例(咳嗽10例、咽部不适3例、头痛1例、皮疹1例),占25.86%;治疗组7例(咳嗽5例、咽部不适1例、头晕1例),占10.6%。 |
其他报道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