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185 |
总例数 | 72例 |
性别例数 | 男31例,女41例 |
治疗组例数 | 35例,男14例,女21例 |
对照组例数 | 37例,男17例,女20例 |
年龄区间 | A组:18~46岁,B组:18~56岁 |
平均年龄 | |
疾病 | 早期梅毒 |
并发症 | |
药品通用名称 | 苄星青霉素G |
药品商品名称 | |
药品英文名称 | Benzathine Benzylpenicillin G |
剂型 | |
规格 | |
批准文号 | |
生产厂家 | |
分类 | 化学药品 |
用药目的 | 治疗 |
用法用量 | A组(苄星青霉素G组):每次240万U苄星青霉素(墨西哥产,批号T00187),双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连续3次,总量720万U。B组(阿奇霉素组):口服阿奇霉素(克罗地亚产片剂,批号98123),首次2 g,隔日1次,以后每次1 g,连用1周,总量5 g。 |
联合用药 | |
疗效评价标准 | 要求参加治疗的入选患者在治疗开始后的1天、14 天分别采血样做RPR滴度测定。并以两次RPR的最高滴度作为治疗反应的基线滴度。在治疗后的3个月、6个月、9个月、l2个月进行血清学随访。通过随访中RPR试验滴度消长资料来判定治疗是否有效。随访中RPR下降2个或2个以上滴度,则判为治疗有效;如果随访中RPR升高2个或2个以上滴度,则判为治疗失败;RPR升高或下降在1个滴度范围之内,则判为无效。以梅毒的症状和体征包括在基线水平上的所有可疑皮损消失,并且RPR转阴或滴度下降4个或4个以上,则判为治愈;在基线水平上梅毒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RPR滴度既没有2倍(1个滴度)下降,也没有升高,则判为临床有效/血清无效(血清固定);出现新发典型皮损,RPR滴度4倍或4倍以上升高(2个滴度)并且没有明显的再暴露史,则判为治疗失败。 |
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
口服阿奇霉素与肌肉注射苄星青霉素G两种方法治疗后滴度下降大于等于2个的百分比RPR在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血清学反应见表1,两组治疗效果比较见表2。
表2结果经统计学处理, X2=0.196 8,p>0.05,说明两组疗效均好。 |
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 |
其他报道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