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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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头孢菌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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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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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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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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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组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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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41例,女2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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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组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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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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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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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组:2个月~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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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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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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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下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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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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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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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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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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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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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英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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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faclor for Suspen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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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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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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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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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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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0983028;国药准字H1098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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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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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礼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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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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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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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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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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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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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按体重每天20 mg/kg,每天3次。对照组静脉滴注头孢曲松,按体重每天30~80 mg/kg,每天1次。两组疗程均为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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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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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效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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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卫生部药政局1993年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疗效分为以下4级,痊愈: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及病原学检查均恢复正常;显效:病情明显好转,但上述4项中有1项未恢复正常;进步:用药后病情有所好转,但不够明显;无效:用药72小时后病情无明显进步的或加重。痊愈 显效合计为有效,据此计算总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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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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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组总有效率(痊愈 显效)92.06% (58/63),痊愈率68.3% (43/63)。对照组总有效率(痊愈 显效)93.10% (54/58),痊愈率75.9% (44/58),两组相比较差异无显著性。(x=0.12, P>0.05)。治疗组发热恢复时间(2.3士0.61)天,对照组(2.1土0.59 )天,差异无显著性,(t=0.46, P>0.05)。治疗组咳嗽及肺部体征恢复时间(0.31土0.71) 天,与对照组(3.91士1.29)天相比较,差异无显著性。(t=0.24, 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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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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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组3例,占4.76%,均为皮疹;对照组7例,占12.06%, 5例为皮疹,2例为胃肠道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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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报道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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