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1064 |
总例数 | 65例 |
性别例数 | 男31例,女34例 |
治疗组例数 | 33例 |
对照组例数 | 32例 |
年龄区间 | |
平均年龄 | 治疗组:63.18±6岁;对照组:64.75±4.59岁 |
疾病 | 高血压 |
并发症 | |
药品通用名称 | 复方丹参滴丸;卡托普利片 |
药品商品名称 | |
药品英文名称 | |
剂型 | 滴丸;片剂 |
规格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111 |
生产厂家 |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分类 | 中药;化学药品 |
用药目的 | 治疗 |
用法用量 | 治疗组服用复方丹参滴丸,每次10粒,日3次,同时服用卡托普利片,每次25mg,日3次;对照组服用卡托普利每次25mg,日3次。5周为1疗程。 |
联合用药 | 卡托普利片每次25mg,日3次 |
疗效评价标准 | 按卫生部颁发的《药物临床研究指导》有关“心血管系统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为标准,进行降压疗效的判定。显效:舒张压下降≥ 10mmHg(1mmHg=0.133kPa)并降至正常,或收缩压下降≥20mmHg;有效:舒张压下降虽未达10 mmHg但已降至正常或下降10~20mmHg;无效:未达到以上标准。 |
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
血压变化:两组治疗后收缩压和舒张压均明显下降,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显著性。两组间比较差异无显著性(见表1)。
疗效:治疗组显效23例,有效8例,无效2例,有效率93.93%;对照组显效15例,有效10例,无效7例,有效率78.13%。经Ridit分析,组间差异有显著性(P<0.05),治疗组优于对照组。 血脂变化:治疗组治疗后TC、TG降低,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显著性;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差异有显著性。对照组TC、TG、HDL—C治疗前后变化不明显(见表2)。 |
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 对照组可见头痛,踝部水肿、皮疹病及咳嗽等,多数可在数天内适应,无需停药。有2例病人因出现咳嗽、皮疹和心悸等症状于疗程结束后改服他药。 |
其他报道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