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30744 |
总例数 | 48例 |
性别例数 | 男39例,女9例 |
治疗组例数 | |
对照组例数 | |
年龄区间 | 44~79岁 |
平均年龄 | 60.6±7.8岁 |
疾病 | 原发性高血压 |
并发症 | 合并心脏病16例,其中高血压性心脏病4例,冠心病12例;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8例;脑血管意外后遗症5例;高脂血症2例;慢性支气管炎3例。 |
药品通用名称 | 缬沙坦胶囊 |
药品商品名称 | 代文 |
药品英文名称 | Valsartan Capsules |
剂型 | 胶囊 |
规格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216;国药准字H20040217 |
生产厂家 | 北京诺华制药厂 |
分类 | 化学药品 |
用药目的 | 治疗 |
用法用量 | 缬沙坦80mg,1次/d,早餐后服。每2周随访1次,共治疗8周。根据血压下降情况调整剂量,4周内如血压>160/90mmHg者,改为160 mg,1次/d,继续服4周,总疗程为8周。治疗期间停用其它影响血压的药物。 |
联合用药 | |
疗效评价标准 | 参照1993年卫生部药政局新药(西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降压疗效判断标准:坐位舒张压下降≥10mmHg并达到正常范围(舒张压<90mmHg),或坐位舒张压虽未降至正常,但已下降≥20mmHg,为显效;坐位舒张压下降<10mmHg并达到正常范围(舒张压<90mmHg),或坐位舒张压虽未降至正常,但下降≥ 10mmHg而<20mmHg,为有效;坐位舒张压下降10mmHg且坐位舒张压≥90mmHg,为无效。 |
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
降压有效性:48例患者,经8周治疗后,显效21例(43.8%),有效2O例(41.7%),无效7例(14.5%),总有效率为85.5%。48例高血压病患者缬沙坦治疗前后血压平均值的变化见附表。可见服药后2周平均血压已明显下降,继续服药直至8周,降压效果维持良好。治疗8周后与治疗前相比,收缩压平均下降(17.7±13.7)mmHg,舒张压平均下降(11.8±7.5)mmHg,经与治疗前比较差别均有非常显著意义(P 心率的变化 附表可以看出,治疗前平均心率(74.6±9.5)次/min,服缬沙坦8周后,平均心率(74.8±6.5)次/min,治疗前后,心率无明显变化(P>0.05)。 |
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 治疗后发生不良反应3例(6.25%),其中因过敏性皮炎而停药1例(2.08%),头晕1例、轻度干咳1例,均未停药。 |
其他报道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