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30611 |
总例数 | 40例 |
性别例数 | 男23例,女17例 |
治疗组例数 | 30例 |
对照组例数 | 20例 |
年龄区间 | |
平均年龄 | 治疗组:65.5±12.6岁;对照组:63.8±12.5岁 |
疾病 | 充血性心力衰竭 |
并发症 | |
药品通用名称 | 缬沙坦胶囊;依那普利片 |
药品商品名称 | 缬克;依苏 |
药品英文名称 | |
剂型 | 胶囊;片剂 |
规格 | |
批准文号 | |
生产厂家 | 江苏常州医药制药有限公司;江西扬子江药业集团 |
分类 | 化学药品;化学药品 |
用药目的 | 治疗 |
用法用量 | 全部患者均不限制使用洋地黄和利尿剂,对心功能Ⅱ~Ⅳ级者直接从小剂量开始加用倍他洛克(剂量范围2.5~10 mg/d),对心功能Ⅳ级者待心功能达到Ⅲ级并稳定的基础上再从小剂量开始加用倍他洛克。治疗组:口服依那普利10 mg/d,如血压稳定、耐受良好,1周后联合口服缬沙坦8O mg/d,2周后依据血压和患者耐受情况调整依那普利的剂量。对照组:口服依那普利5 mg/d,如血压稳定、耐受良好,1周后增至10 mg/d,2周后依据血压和病人耐受情况调整依那普利的剂量。治疗期间避免使用其他可能对心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
联合用药 | 依那普利10mg/d |
疗效评价标准 | 以治疗8周后心功能变化作为判断疗效的依据。显效:心功能达到Ⅰ级或改善Ⅱ级及以上;有效:心功能改善Ⅰ级;无效:未达上述标准。 |
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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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 治疗组与对照组各有1例出现咳嗽,退出试验 |
其他报道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