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31034 |
总例数 | 90例 |
性别例数 | 男48例,女42例 |
治疗组例数 | 60例 |
对照组例数 | 30例 |
年龄区间 | 43~74岁 |
平均年龄 | A组:61.05±8.00岁;B组:60.85±6.73岁;C组:55.55±9.09岁; |
疾病 | 瘀证型高血压病 |
并发症 | |
药品通用名称 | 灯盏细辛注射液 |
药品商品名称 | |
药品英文名称 | |
剂型 | 注射液 |
规格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569 |
生产厂家 | 云南生物谷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 |
分类 | 中药 |
用药目的 | 治疗 |
用法用量 | 苯那普利10mg/次,1次/d加双氢克脲噻12.5mg/次,1次/d;美托洛尔12.5或25mg/次,2次/d。各组不同的治疗方案:A组用常规治疗方案,同时加用灯盏细辛注射液30ml于50g/L葡萄糖250ml中静脉滴注,1次/d,共28d。B,C两组均用常规治疗方案治疗,治疗28d。 |
联合用药 | |
疗效评价标准 | 血压疗效判定 以上臂肱动脉收缩压及舒张压水平做判定。①显效:舒张压下降10mmHg以上,并达到正常水平;b.舒张压虽未降至正常范围但已下降20mmHg或以上。②有效:舒张压下降不及10mmHg,但已经达到正常范围;b.血压较前下降10~19mmHg,但未到达正常范围;c.收缩压较治疗前下降30mmHg以上。须具备其中一项。证候疗效判定临床症状(眩晕、头痛、胸闷等)、体征(舌、脉象等)和血瘀证证候疗效判定按《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规定为准。 |
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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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 |
其他报道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