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30761 |
总例数 | 60例 |
性别例数 | 男39例,女21例 |
治疗组例数 | 30例 |
对照组例数 | 30例 |
年龄区间 | 治疗组:45~78岁;对照组:46~80岁 |
平均年龄 | 治疗组:6l岁;对照组:63岁 |
疾病 | 心绞痛 |
并发症 | 治疗组:陈旧性心肌梗死l例,高血压l3例,糖尿病3例,心脏扩大l5例;对照组:陈旧性心肌梗死l例,高血压l4例,糖尿病2例,心脏扩大l3例。 |
药品通用名称 | 麝香保心丸 |
药品商品名称 | |
药品英文名称 | |
剂型 | 丸剂 |
规格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068 |
生产厂家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分类 | 中药 |
用药目的 | 治疗 |
用法用量 | 治疗组口服麝香保心丸,每日3次,每次2丸;对照组口服消心痛片,每日3次,每次10mg;2组疗程均为4个月。 |
联合用药 | |
疗效评价标准 | 按照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政局制定的《中药新药治疗胸痹(冠心病心绞痛)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进行疗效评定。心绞痛临床疗效判断标准 (1)显效:同等劳累程度不引起心绞痛或心绞痛发作次数减少80%以上或心绞痛程度改善2级以上:(2)有效:心绞痛发作次数减少50%~80%或心绞痛程度改善l级;(3)无效:心绞痛发作次数减少不到50%或心绞痛程度无改善;(4)加重:心绞痛发作次数、程度及持续时间加重。心电图疗效判断标准 (1)显效:静息心电图缺血性ST段恢复正常:(2)有效:静息心电图缺血性ST段在治疗后回升1.5mm 以上,但末恢复正常水平或主要导联倒置T波变浅达50%以上或T波由平坦转为直立;(3)无效:未达到上述标准;(4)加重:静息心电图缺血性ST段较治疗前压低≥O.5mm,主要导联倒置T波加深≥50%或直立T波变为平坦或T波由平坦转为倒置。 |
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
心绞痛临床疗效比较见表1 按照心绞痛临床疗效判断标准评估麝香保心丸和消心痛治疗的总有效率:治疗组为9O%,对照组为60%,2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1)
心肌供血ECG改善比较心肌供血的改善主要依据心电图判定,见表2。根据心电图疗效判断标准评定麝香保心丸和消心痛治疗的总有效率;治疗组为76.67%。对照组为46.67%,治疗组优于对照组(P<0.05)。 24h动态心电图结果比较见表3。结果表明:2组24h总缺血时问及最大ST段压低幅度治疗后较治疗前均明显减少(P<0.01);治疗后2组疗效相比,治疗组稍优于对照组,但2组经统计学处理无显著性差异(P>0.05)。 药物起效及持效时间的比较 治疗组服药后起效时间平均为(5.50±1.80)min,其中l7例(56.67%)患者在3min内生效,23例(76.67%)患者在5min内发挥作用:对照组服药后起效时间平均为(5.30±1.10)min,其中18例(60.00%)患者在3 min内生效,24例(80.00%)患者在5 min内发挥作用:2组疗效相比无显著性差异(P>0.05)。治疗组持效时间平均为(6.70±5.84)h,长于对照组的(4.27±3.14)h (P<0.05)。 |
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 治疗组l例(3.33%)在治疗期间有上腹不适症状,1例(3.33%)出现头痛症状,均不影响继续治疗;对照组有l例(3.33%)在治疗期间有上腹不适症状,4例(13.33%)患者出现头痛症状,均不影响继续治疗。 |
其他报道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