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1987 |
总例数 | 30例 |
性别例数 | 男17例,女13例 |
治疗组例数 | 17例 |
对照组例数 | 13例 |
年龄区间 | 治疗组42~68岁,对照组45~72岁 |
平均年龄 | 治疗组53.4岁,对照组58.4岁 |
疾病 | 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
并发症 | |
药品通用名称 | 消渴丸 |
药品商品名称 | |
药品英文名称 | |
剂型 | |
规格 | |
批准文号 | |
生产厂家 | 广州中药一厂 |
分类 | 中药;化学药品 |
用药目的 | 治疗 |
用法用量 | 药物治疗期间所有病例均进行饮食控制,消渴丸(广州中药一厂,每10丸重2.5g,含格列本脲约2.5 mg)起始用量3.75 g/d (约15丸),早、中、晚餐后吞服,根据空腹血糖水平,每2周调整一次剂量直至血糖得到控制,维持量治疗3个月。凡剂量达到7.5 g/d (约30丸)仍不能控制者,作为无效病例。 |
联合用药 | |
疗效评价标准 | 空腹血糖在8.3 mmol/L 以下或降低原血糖值的10%以上为有效;餐后2 h血糖在10.0 mmol/L 以下或降低原血糖值 的10%以上为有效。 |
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
消渴丸对NIDDM 患者血糖水平的影响见表1 。消渴丸治疗组(A组)和对照组(B组)疗程结束后空腹血糖和餐后2 h血糖均较治疗前明显降低(P<0.05)。其中A组17例中有效17例;B组13例中有效12例,无效1例。 消渴丸对糖尿病患者血脂水平的影响:A组和B组中各5例高脂血症患者疗程结束后TG 明显降低,治疗前分别为(2.64±0.18)、(2.33±0.47)mmol/L,治疗后分别为(1.36±0.16)、(1.28±0.30)mmol/L,P< |
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 治疗组和对照组(A、B两组)患者服药期间未出现明显毒副作用,肝肾功能正常,治疗期间未发生低血糖反应者。 |
其他报道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