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标题
|
布洛芬片说明书
|
药品类型
|
化学药品
|
药品名称
|
布洛芬片
|
药品汉语拼音
|
|
药品商品名称
|
|
药品英文名称
|
|
成份
|
|
性状
|
|
作用类别
|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规格
|
0.1克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次数
1-3 10-15 1/2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
4-6 16-21 1 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
7-9 22-27 1.5 小时不超过4次。
10-12 28-32 2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
贮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执行标准
|
|
批准文号
|
|
说明书修订日期
|
|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
备注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