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
|
汉语拼音 |
zhi ke pi pa lu
|
英文名 |
Zhi ke pi pa syrup
|
用药分类 |
内科用药;咳嗽类药
|
作用类别 |
本品为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
药物组成 |
枇杷叶131g,百部23g,前胡14g,桔梗9g,桑白皮9g,薄荷脑0.16g。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凉。
|
功效 |
清肺热、止咳、祛痰。
|
主治 |
风热侵肺引起的口干作渴,咳逆痰多及支气管炎咳嗽,兼治儿童伤风呃逆,咳嗽痰盛。
|
剂型 |
口服液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0ml,日3次,小儿减半。
|
用药禁忌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1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
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良反应 |
|
制备方法 |
以上六味,除薄荷脑外,其余枇杷叶等五味加水煎煮二次,每次2小时,合并煎液,滤过,滤液浓缩至适量,加入蔗糖300g及苯甲酸3g,煮沸使溶解,滤过,滤液加入薄荷脑、柠檬酸0.5g、杏仁香精1.6g、杨梅香精1.2g,随加随搅拌,静置,取上清液加水调整总量至1000ml,搅匀,即得。
|
规格 |
120ml/瓶
|
药理作用 |
|
检查 |
相对密度:应不低于1.10。
PH值:应为3.0-5.0。
其他:应符合合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
|
鉴别 |
|
含量测定 |
|
浸出物 |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
|
备注 |
|
处方来源 |
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标准1998年
|
标准号 |
WS3-B-3877-98
|
OTC分类 |
第二批OT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