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名 | 吴氏云:侧子一名莨。 |
释名 | |
产地 | 图经曰:乌头、乌喙,生朗陵山谷,天雄,生少室山谷,附子、侧子,生犍为山谷及广汉,今并出蜀土。然四品都是一种所产,其种出于龙州。 |
生境 | |
性味 | 味辛,大热,有大毒。神农、歧伯:有大毒。 |
归经 | |
药物形态 | 其苗高三、四尺以来,茎作四棱,叶如艾,花紫碧色,作穗,实小紫黑色,如桑椹。 |
品种考证 | |
养殖栽培 | 种之法:冬至前,先将肥腴陆田耕五、七遍,以猪粪粪之,然后布种,逐月耕耔。至次年八月后方:成。 |
采收 | 八月采,阴干。 |
加工 | |
鉴别 | |
贮藏 | |
炮制 | |
质量鉴定 | |
主治 | 主痈肿,风痹历节,腰脚疼冷,寒热,鼠瘘。药性论云:侧子,使。能治冷风湿痹,大风筋骨挛急。 |
功用 | 又堕胎。 |
用法 | |
用量 | |
毒副作用 | |
临证应用 | |
配伍应用 | |
配伍禁忌 | 是附子角之大者,畏恶与附子同。 |
妊娠禁忌 | 又堕胎。 |
食忌 | |
使用注意 | |
附方 | |
医案 | |
药用机理 | |
全文 | 侧子 味辛,大热,有大毒。主痈肿,风痹历节,腰脚疼冷,寒热,鼠瘘。又堕胎。 陶隐居云:此即附子边角之大者脱取之。昔时不用,比来医家以疗脚气多验。凡此三建,俗中乃是同根,而《本经》分生三处,当各有所宜故也。方云:少室天雄,朗陵乌头,皆称本土。今则无别矣。少室山连嵩高,朗陵县属豫州汝南郡,今在北国。唐本注云:侧子,只是乌头下共附子、天雄同生。小者侧子,与附子皆非正生,谓从乌头旁出也。以小者为侧子,大者为附子。今称附子角为侧子,理必不然。若当阳以下,江左及山南嵩高、齐、鲁间,附子时复有角,如大豆许。夔州以上剑南所出者,附子之角,曾微黍粟,持此为用,诚亦难充。比来京下,皆用细附子有效,未尝取角。若然,方须八角附子,应言八角侧子,言取角用,不近人情也。臣禹锡等谨按蜀本注云:昔多不用,今以疗脚气甚效。按:陶云侧子即附子边角之大者,削取之。苏云只是乌头不共附子同生。小者为侧子,大者为附子。殊无证据。但云附子角小如黍粟,难充于用,故有此说。今据附子边,果有角大如枣核及槟榔已来者,形状亦自是一颗,仍不小。则乌头旁出附子,附子旁出侧子,明矣。似乌鸟头为乌头,两歧者为乌喙,细长乃至三、四寸者为天雄,根旁如芋散生者名附子,旁连生者名侧子,五物同出而异名。苗高二尺许,叶似石龙芮及艾,其花紫赤,其实紫黑。今以龙州、绵州者为佳。作之法:以生、熟汤浸半日,勿令灭气出。以白灰之,数易使干。又法:以米粥及糟曲等,并不及前法。吴氏云:侧子一名莨。神农、歧伯:有大毒。八月采,阴干。是附子角之大者,畏恶与附子同。药性论云:侧子,使。能治冷风湿痹,大风筋骨挛急。 图经曰:乌头、乌喙,生朗陵山谷,天雄,生少室山谷,附子、侧子,生犍为山谷及广汉,今并出蜀土。然四品都是一种所产,其种出于龙州。种之法:冬至前,先将肥腴陆田耕五、七遍,以猪粪粪之,然后布种,逐月耕耔。至次年八月后方:成。其苗高三、四尺以来,茎作四棱,叶如艾,花紫碧色,作穗,实小紫黑色,如桑椹。本只种附子一物,至成熟后有此四物,收时仍一处造酿方成。酿之法:先于六月内,踏造大、小麦曲,至收采前半月,预先用大麦煮成粥,后将上件曲造醋,候热淋去糟。其醋不用太酸,酸则以水解之。便将所收附子等去根须,于新洁瓮内淹浸七日,每日搅一遍,日足捞出,以弥疏筛摊之,令生白衣。后向慢风日中晒之百十日,以透干为度。若猛日晒,则皱而皮不附肉。其长三、二寸者,为天雄,割削附子旁尖芽角为侧子,附子之绝小者亦名为侧子。元种者,母为乌头,其余大、小者皆为附子,以八角者为上。如方药要用,须炮令裂,去皮脐使之。绵州彰明县多种之,唯赤水一乡者最佳。然收采时月与《本经》所说不同。盖今时所种如此。其内地所出者,与此殊别,今亦稀用。谨按《本经》冬采为附子,春采为乌头。而《广雅》云:奚毒,附子也。一岁为萴(与侧同)子,二岁为乌喙,三岁为附子,四岁为乌头,五岁为天雄。今一年种之,便有此五物,岂今人种莳之法,用力倍至,故尔繁盛也。虽然药力当缓,于岁久者耳。崔氏治寒疝心腹胁引痛,诸药不可近者,蜜煎乌头主之。以乌头五枚大者,去芒角及皮,四破,以白蜜一斤,煎令透润,取出焙干,捣筛,又以熟蜜丸,冷盐汤吞二十丸如梧子,永除。又法:用煎乌头蜜汁,以桂枝汤五合解之。饮三合不知,加五合。其知者如醉,以为中病。《续传信方》:治阴毒伤寒,烦躁,迷闷不主悟人,急者用大附子一个,可半两者,立劈作四片,生姜一大块,立劈作三片,如中指长,糯米一撮,三味以水一升,煎取六合,去滓。如人体温,顿服,厚衣覆之。或汁出,或不出,候心神定,即别服水解散,太白通关散之类。不得与冷水,如渴,更将滓煎与吃。今人多用有效,故详著之。 陈藏器云:侧子,冷酒调服,治遍身风疹。雷公云:侧子,只是附子旁有小颗。附子,如枣核者是,宜生用。治风疹神妙也。木鳖子,只是诸喙附雄乌侧中毗槵者,号曰木鳖子,不入药用。若服之,令人丧目。 |
语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