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名 | |
释名 | 苗名蜀漆。 |
产地 | |
生境 | |
性味 | 气味苦辛寒。有毒。 |
归经 | |
药物形态 | |
品种考证 | |
养殖栽培 | |
采收 | |
加工 | |
鉴别 | |
贮藏 | |
炮制 | |
质量鉴定 | |
主治 | 主治伤寒寒热。热发温疟。劫痰截疟。逐老痰积饮。散山岚瘴气。 |
功用 | |
用法 | |
用量 | |
毒副作用 | |
临证应用 | |
配伍应用 | |
配伍禁忌 | |
妊娠禁忌 | |
食忌 | |
使用注意 | |
附方 | |
医案 | |
药用机理 | |
全文 | 常山 苗名蜀漆。功用相同。 气味苦辛寒。有毒。 主治伤寒寒热。热发温疟。劫痰截疟。逐老痰积饮。散山岚瘴气。 蜀漆 气味辛苦。纯阳有毒。 生用则上行。必吐。酒蒸炒熟则气少缓。少用亦不致吐。 治疟及咳逆寒热。腹中坚痞。瘕聚邪气。破血。洗去腥。与苦酸同用。导胆邪。(洁古) 岭南瘴气。寒热所感。多在营卫皮肉之间。欲去皮肤毛孔中瘴气根本。非常山不可。但性吐人。惟以七宝散冷服之。即不吐。且验也。(李斋)疟家痰涎黄水。或停潴心下。或结澼胁间。乃生寒热。法当用常山吐逐。水在上焦。常山能吐之。水在胁下。常山能破其澼而下其水。但须行血药品佐助之。乃收十全之功。其有纯热发疟。或蕴热内实之证。投以常山。大便点滴而下。似泄不泻者。须用北大黄为佐。泄利数行。然后获愈。(士瀛) 常山属金而有火与水。性暴悍。善验逐。能伤真气。功不掩过者也。(丹溪) 得甘草则吐。得大黄则利。盖无痰不作疟。二物之功。亦在驱逐痰水而已。(濒湖) 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暑邪乘虚。客于脏腑经络。疟亦因之而发。清暑养胃。健脾消痰。乃治疟之正法。稍久则分气血而施补助。靡不愈者。何事妄用常山。虚人真气。变为危证。(仲淳) 山岚瘴气作疟。百药不效秘方。用常山四两。砂仁四两。槟榔二两。米醋浸。入瓷器中二宿。取出。各炒为末。鸡子清和丸如绿豆大。五更时。用新汲水向东吞三五钱。一服可止。九月以后。宜以酒吞。 〔论〕 经曰。夏伤于暑。秋为痎。疟。盖谓暑热郁于经络之内。入秋而束以风寒。阴阳相激。二气凌并。乃成此证。经又言四时之气。寒热各有相反。皆能为疟。而因风以作者尤多。(丹溪谓疟证皆外邪所致。其饮食劳倦七情。皆兼证也。不得目为主病。即如久疟。为虚为痰。均当消息于治外邪之间。不则难已。)然则疟由伤暑。经亦因时而言。第明所以治暑疟之义。即可变化而用之于三时矣。大凡卫气所在。与邪气相合则疟作。相离则病休。损庵治法。用风药之甘辛气清者。以升阳气。使离于阴而寒已。以苦甘寒引阴气下降。使离于阳而热已。是大法之不可易者也。若稍久者。当以丹溪之开郁通经为主。(邪气郁滞于经络之内。故不能即已。惟开其郁而使经络通。则邪热散为汗解。)间之以补养胃气。使营卫行而经络乃大畅也。至于病在阴分血分而成久疟。丹溪谓必用升发之药。自脏而出之于腑。然后作表汗而解。然则以苦甘寒引阴气下降。使离于阳者。似未可用之久疟乎。不知久疟用升发。必其前未用。或更伤其胃气。使阴分之邪无出路也。先生此法。固亦兼补胃气。使阴得阳之升而出尔。若未至于下陷。则一升一降。岂非良法乎。案中载治一妇。见其面赤黑色。知为暑伤血分。用四物加苦辛寒药。二日发唇疮而愈。是辛苦寒非不可用。但贵时其先后耳。即补胃之剂。又岂得漫投于留邪未动之会乎。 缪氏言疟久。当分气血而施补助。此确论也。丹溪又曰。若取汗而不得汗。理血而汗不足。必更求切中病情之药。直透邪所著处。使之离于阴阳而霍然以去。盖论药至恰中病情之处。即补益亦未可贸贸。何况大损真气。如常山劫剂。而倚为无上妙品乎。其亦不学之甚矣。或曰。无痰不成疟。常山固驱痰的剂。然治痰之药。自有应节而投。如缪氏法治之累效者。又何须是物耶。惟取以应山岚瘴气。老痰积饮。形气充实之病为得耳。 缪氏。入口即吐。其性暴悍可知。最损真气。故疟非由于瘴气。及老痰积饮所致者。弗用。 病者稍近虚怯。弗用。老人与久病人。切忌之。(丹溪) 〔辨治〕 须细实色黄。形如鸡骨者佳。生用令人大吐。酒浸一日。蒸熟。或炒。或醋浸煮熟。则善化痞而不吐。 蒸制得法。不惟不吐。疟更易愈。 |
语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