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人干扰素-γ脂质体凝胶剂及其在治疗尖锐湿疣中的应用
公开(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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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179962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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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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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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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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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200510100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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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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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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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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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干扰素-γ脂质体凝胶剂及其在治疗尖锐湿疣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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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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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1K38/21(2006.01)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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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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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1K38/21(2006.01)I;A61K9/00(2006.01)I;A61P17/12(2006.01)I;A61P31/12(2006.01)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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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案原申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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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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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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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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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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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玲;胡振湘;彭 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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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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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020广东省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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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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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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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国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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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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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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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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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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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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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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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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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重组人干扰素-γ脂质体凝胶剂,其包含有包封于脂质体中的干扰素和凝胶基质;其特征在于,所述脂质体包括下述组分: 氢化十八磷酸胆碱、十八磷酸胆碱、二硬脂酰磷脂酰胆碱、胆固醇、琥珀酸盐、甘露醇、葡萄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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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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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重组人干扰素-γ脂质体凝胶剂,其包含有包封于脂质体中的干扰素和凝胶基质;所述脂质体包括下述重量百分比组分:氢化十八磷酸胆碱:10-28%、十八磷酸胆碱:1-3%;二硬脂酰磷脂酰胆碱:1-3%;胆固醇:2-10%;琥珀酸盐:10-30%;甘露醇:15-30%;葡萄糖:5-20%。上述重组人干扰素-γ脂质体凝胶剂在治疗尖锐湿疣中的应用。本发明利用一定配比的成膜剂和分散剂制成的脂质体将所述干扰素包封,对干扰素起到了缓释和控释的作用,同时提高了干扰素的稳定性,脂质体干扰素-γ的包封率达96%以上,试验表明脂质体干扰素-γ的生物活性提高了7倍,储存期延长一年;另外由于形成脂质体的成膜剂和分散剂与生物膜具有较大的相似性和组织相容性,易于被组织吸收,促进了皮肤对干扰素的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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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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