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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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190324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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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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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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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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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2005100469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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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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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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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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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治疗股骨头无菌性坏死的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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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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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1K36/481(2006.01)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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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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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1K36/481(2006.01)I;A61P19/08(2006.01)I;A61K35/64(2006.01)N;A61K35/56(2006.01)N;A61K33/34(2006.0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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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案原申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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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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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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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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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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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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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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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00辽宁省建平县宋志夫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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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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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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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国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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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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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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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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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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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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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治疗股骨头无菌性坏死的中药,其特征在于它是以下列重量配比的原料制成的: 三 七50~70g 白 术30~50g 土 虫10~15g 甲 珠10~15g 金毛狗50~60g 申 姜10~15g 冬瓜籽40~60g 狗颈骨10~20g 炙没药10~15g 黄 芪20~30g 川牛膝10~20g 炙自然铜3~10g 将白术酒制;没药炒制;炙自然铜采用淬制法;狗颈骨于米醋中浸泡1~2天,取出置入铁锅内用20~40目粗砂,先武火后文火炒40~60分钟至焦黄色;将上述量的原料组份和炮制药物烘干加工成120~140目细粉,于紫外线照射灭菌20~30分钟,制成丸剂或其它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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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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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股骨头无菌性坏死的中药,该药物是由三七、白术、土虫、甲珠、狗颈骨等12味中药组份配制。白术、没药和自然铜采用常规法炮制;狗颈骨于米醋中浸泡1~2天,取出置入铁锅中用粗砂炒制焦黄色;将各原料组份和炮制药物烘干制成细粉,灭菌制成丸或其它剂型。本发明经临床应用250例,平均治愈率达92%;不但能改善微循环,加速血运,促进骨细胞生长复原,利于坏死的骨质骨膜复活,达到祛瘀生新之作用,还可提高骨组织从微循环血管中摄氧功能,加速组织修复,与现有同类药物相比,疗效显著,对人体无任何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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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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