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 品 名 称 | 洛贝林 |
英 文 药 名 | Lobeline |
其 他 名 称 | Alpha-lobeline、Lobeline Hydrochloride(Racemice)、Lobron、Zoolobelin、半边莲碱、芦别林、山梗菜碱、祛痰菜碱、盐酸洛贝林、盐酸山梗菜碱(消旋)、盐酸左旋山梗菜碱。 |
药 理 作 用 | 本品是从产于北美洲的山梗菜中提取的一种生物碱,现已能化学合成。本品有烟碱样作用,对植物神经先兴奋后麻痹。作用特点能选择性刺激颈动脉体和主动脉体化学感受器(N-受体),反射性地兴奋呼吸中枢、迷走神经中枢、血管运动中枢,使呼吸立即加深加快,但为时甚短,仅几分钟。本品安全范围大,不易引起惊厥。 |
临 床 应 用 | 用于新生儿窒息及一氧化碳窒息、乙醚、氯仿等麻醉剂中毒、中枢抑制剂(如阿片、巴比妥类)中毒及肺炎、白喉等各种疾病引起的呼吸衰竭。 |
禁 忌 症 | 由于进行性呼吸中枢衰竭而引起的呼吸停止和呼吸无力等,不宜使用本品。 |
不 良 反 应 | 可有恶心、呕吐、呛咳、头痛、心悸、腹泻等;剂量较大时因兴奋迷走神经中枢,引起心动过缓,传导阻滞;剂量过大时出现明显的心动过速;特大剂量可引起强直阵挛性惊厥,并能由兴奋转入抑制而导致呼吸深度抑制,甚至呼吸麻痹,血压下降。 |
制 剂 规 格 |
洛贝林注射液 (1)1ml:3mg。(2)1ml:10mg。 盐酸洛贝林注射液 (1)1ml:3mg。(2)1ml:10mg。 |
注 意 事 项 |
(1)静注时应缓慢。 (2)使用时必须严格掌握剂量,以免产生不良反应,如因剂量过大而产生呼吸麻痹和惊厥等中毒现象,可施用人工呼吸解救。 |
参 考 文 献 |
邵孝鉷 迟宝兰,2006. 基层全科医生诊疗指南第五卷.北京:学苑出版社 邵孝鉷 迟宝兰,2006. 基层全科医生诊疗指南第六卷.北京:学苑出版社 邵孝鉷 迟宝兰,2006. 基层全科医生诊疗指南第七卷.北京:学苑出版社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主编,2004.药物临床信息参考.四川: 科学技术出版社 徐叔云,2004.临床药理学第三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