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 品 名 称 | 副醛 |
英 文 药 名 | Paraldehyde |
其 他 名 称 | Paral、Paraldehycon、Poracetaldehyde、聚醋醛、聚乙醛、三聚乙醛、三聚乙酰醛。 |
药 理 作 用 | 副醛为较老的催眠药,药理作用同水合氯醛,其催眠作用较水合氯醛弱,而毒性较小。 |
临 床 应 用 | 用于失眠、抗惊厥等。 |
禁 忌 症 | |
不 良 反 应 | 服药后部分药物从呼吸道排出,发出大蒜样不快之臭味,并刺激呼吸道。副醛放置后易分解,生成乙醛及乙酸等,有服用含分解物的副醛引起死亡的报道。近年来副醛的使用已明显下降。 |
制 剂 规 格 | 溶液10%。 |
注 意 事 项 | 本品部分经肺排出,有气管疾患及肺部疾患者不宜使用。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
参 考 文 献 |
邵孝鉷 迟宝兰,2006. 基层全科医生诊疗指南第五卷.北京:学苑出版社 邵孝鉷 迟宝兰,2006. 基层全科医生诊疗指南第六卷.北京:学苑出版社 邵孝鉷 迟宝兰,2006. 基层全科医生诊疗指南第七卷.北京:学苑出版社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主编,2004.药物临床信息参考.四川: 科学技术出版社 徐叔云,2004.临床药理学第三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