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 品 名 称 | 阿扑吗啡 |
英 文 药 名 | Apomarphine |
其 他 名 称 | Apomorphine、Hydrochloride、阿朴吗啡、去水吗啡、缩水吗啡、盐酸阿扑吗啡。 |
药 理 作 用 | 本品为吗啡衍生物,是一种半合成的中枢性催吐药,由吗啡分子中去除一个分子而得,其结构与多巴胺相近,能直接刺激延脑的催吐化学感受区,反射性兴奋呕吐中枢,产生强烈的催吐作用。此外,阿扑吗啡尚有镇定作用和呼吸抑制作用。在肝内代谢,由肾脏排泄,其中有极少量以原形排出。为中枢性催吐药。 |
临 床 应 用 |
(1)主要用于抢救意外中毒及不能洗胃的患者; (2)用于治疗石油蒸馏液吸入患者,如煤油、汽油、煤焦油、燃料油或清洁液等,以防止严重的吸入性肺炎。 |
禁 忌 症 |
(1)心力衰竭或有心衰先兆者。 (2)腐蚀性中毒者(包括误吞入强酸或强碱等腐蚀剂的中毒者)。 (3)张口反射抑制,醉酒状态明显,已有昏迷或有严重呼吸抑制,阿片、巴比妥类或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所导致的麻痹状态,癫痫发作先兆,休克前期患者。 (4)开放型肺结核患者。 (5)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 |
不 良 反 应 |
(1)大剂量使用可致肾脏损害。 (2)中枢抑制的呼吸短促、呼吸困难或心动过缓。 (3)用量过大可引起持续性呕吐。 (4)昏睡、晕厥和直立性低血压等。 (5)快速或不规则的呼吸、疲倦无力、颤抖或心率加快,以及中枢神经刺激反应。 |
制 剂 规 格 | (盐酸盐)注射剂1ml:5mg。 |
注 意 事 项 |
(1)给药过程中可出现血清催乳素浓度降低。 (2)先期服用止吐药,可降低阿扑吗啡的催吐效应。 (3)对中枢神经系统起抑制作用的吩噻嗪类镇吐药与本品伍用,可导致严重的呼吸和循环抑制,产生不良反应或延长睡眠。 (4)纳络酮能对抗本品的催吐作用对中枢神经与呼吸等的抑制,可用于解救过量中毒。 (5)在服用口服避孕药期间服用本品,可使本品镇静作用减弱。 (6)与左旋多巴合用,治疗前及每6个月应做溶血性贫血检查。 (7)应避光密闭贮存。阿扑吗啡遇光易变质,变为绿色者即不能使用。 (8)不应在病人睡眠时输注。 (9)每12小时应更换输注部位。 (10)除非病人有严重的夜间症状,不应24小时连续输注。 (11)皮下注射5-10分钟后先出现恶心、面色苍白、继而发生呕吐。 (12)为提高疗效,注药前应先喝水,成人250ml。 (13)用量过大可引起持续性呕吐和中枢抑制。 |
参 考 文 献 |
邵孝鉷 迟宝兰,2006. 基层全科医生诊疗指南第五卷.北京:学苑出版社 邵孝鉷 迟宝兰,2006. 基层全科医生诊疗指南第六卷.北京:学苑出版社 邵孝鉷 迟宝兰,2006. 基层全科医生诊疗指南第七卷.北京:学苑出版社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主编,2004.药物临床信息参考.四川: 科学技术出版社 徐叔云,2004.临床药理学第三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