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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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164086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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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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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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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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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20041001578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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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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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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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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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草总提取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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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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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7C4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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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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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7C49/727;C07C45/78;C07C403/24;C07D311/30;C07H17/07;C07H1/08;C07B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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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案原申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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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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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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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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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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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巧艳;郑清明;秦路平;郑汉臣;黄宝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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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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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33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800号第二军医大学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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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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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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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国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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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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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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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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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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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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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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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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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元宝草总提取物,其特征在于,该总提取物是包括萘骈双蒽酮类化合物、黄酮类化合物、元宝草酮类化合物和其他成分的提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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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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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发明涉及元宝草总提取物及其制备方法和该总提取物及原料的用途。元宝草总提取物的主要有效成分包括萘骈双蒽酮类、黄酮类和元宝草酮类等三类化合物。该总提取物制备方法是将元宝草与溶剂混和得提取液,将提取液过滤、浓缩,即得;该方法操作简单安全,生产成本低。实验证明,元宝草总提取物及其组合物均具有较高的活性,优于丙米嗪,与氟罗西汀和文拉法辛相当,元宝草总提取物的原料或者元宝草总提取物的原料的组合物也能够直接或间接用于制备治疗抑郁疾病的药物,均是安全、高效、稳定、价廉的预防和治疗抑郁症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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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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