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告)号 | CN101032525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9.12 |
申请(专利)号 | CN200710067951.0 |
申请日期 | 2007.04.10 |
专利名称 | 从蝇蛆中提取分离具有体外抗肿瘤作用的有效组份 |
主分类号 | A61K35/64(2006.01)I |
分类号 | A61K35/64(2006.01)I;A61K31/202(2006.01)I;A61P35/00(2006.01)I |
分案原申请号 | |
优先权 |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
发明(设计)人 | 周淡宜;郑晓亮;徐水祥;陈青青 |
地址 | 310013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2号 |
颁证日 | |
国际申请 | |
进入国家日期 | |
专利代理机构 | 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韩介梅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主权项 | 从外源物质诱导的蝇蛆中提取分离具有抗肿瘤作用的有效组份不饱和脂肪酸,其特征在于有效组份的成分为:十六碳一烯酸,十六碳二烯酸,十六碳三烯酸,十七碳一烯酸,十八碳一烯酸,十八碳二烯酸,二十碳二烯酸,二十碳三烯酸,二十碳四烯酸,二十碳五烯酸及二十二碳六烯酸。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类抗肿瘤化合物,特别适用于抑制人癌肿瘤细胞的增殖生长。该组份从外源物质诱导的蝇蛆中提取、分离获得,具有抑制人原髓细胞白血病HL-60和人肺腺癌A549细胞增殖生长的作用,当受试物浓度为250μg/ml时,外源物质诱导的蝇蛆干粉及其不饱和脂肪酸体外抑制人原髓细胞白血病HL-60增殖生长的效果分别为25.5%与96.2%,抑制人肺腺癌A549细胞增殖生长的效果分别为26.8%与97.0%。结果证实,从外源物质诱导的蝇蛆中提取、分离获得的不饱和脂肪酸抑制人原髓细胞白血病HL-60和人肺腺癌A549细胞增殖生长比未提取的外源物质诱导的蝇蛆干粉有显著提高。该组份经动物急性毒性试验,结果为无毒。 |
国际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