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告)号 | CN101049362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0 |
申请(专利)号 | CN200710011225.7 |
申请日期 | 2007.05.09 |
专利名称 | 治疗灰指甲的外用药 |
主分类号 | A61K36/758(2006.01)I |
分类号 | A61K36/758(2006.01)I;A61P17/00(2006.01)I;A61P31/10(2006.01)I;A61K31/047(2006.01)N;A61K31/192(2006.01)N;A61K31/60(2006.01)N;A61K33/22(2006.01)N |
分案原申请号 | |
优先权 | |
申请(专利权)人 | 丹东源甲科技有限公司;刘 军;李 伟 |
发明(设计)人 | 刘 军;李 伟 |
地址 | 118000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老古沟炼油厂织布厂 |
颁证日 | |
国际申请 | |
进入国家日期 | |
专利代理机构 | 沈阳杰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孙国瑞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主权项 | 一种治疗灰指甲的外用药,其特征在于:按质量份,苦参粉140~160,硼酸100~110,苯甲酸65~85,水扬酸90~110,花椒浸提液50~60,甘油10~15。 |
摘要 | 本发明的治疗灰指甲的外用药,按质量份,苦参粉140~160,硼酸100~110,苯甲酸65~85,水扬酸90~110,花椒浸提液50~60,甘油10~15。由于采用中西药结合,充分发挥西药渗透快,杀菌性强的特点,同时以中药苦参和花椒改善西药强刺激所引起的骚痒和疼痛,同时提高清热燥湿效果。因此,用药时间短,治疗效果显著并且没有疼痛感。 |
国际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