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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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10101653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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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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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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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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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200610155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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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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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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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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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重组选择复制型腺病毒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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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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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N7/01(2006.01)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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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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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N7/01(2006.01)I;C12N15/861(2006.01)I;C12N15/28(2006.01)I;A61K48/00(2006.01)I;A61P31/12(2006.01)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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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案原申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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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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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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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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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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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巍;郑 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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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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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27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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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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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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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国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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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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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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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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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法高;赵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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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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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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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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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重组选择复制型腺病毒,具有SEQ ID NO.1的核苷酸序列,其特征是:通过插入肿瘤特异性启动子启动的具有细胞毒作用的外源基因TNFα,并缺失了部分病毒早期转录因子,其中中期因子启动子位于:1363-1954;肿瘤坏死因子α序列位于2002-2688bp,表达具有SEQ ID NO.2的TNFα氨基酸序列,通过以下步骤实现:从人类基因库扩增获得TNFα、MidKine基因,采用同源重组的方法插入到腺病毒基因组中,在Ad293细胞中扩增获得,具体方法是通过腺病毒载体携带肿瘤特异性启动子调控外源基因特定细胞内表达,即携带有Midkine启动子调控TNFα基因的人工重组腺病毒在表达Mikine的恶性肿瘤细胞中特异性地进行病毒复制和外源插入基因表达,从而在表达Mikine的恶性肿瘤细胞中,因受Midkine启动子控制而特异性地进行病毒复制和TNFα基因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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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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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重组选择复制型腺病毒,具有SEQ ID NO.1的核苷酸序列,通过病毒选择性感染肿瘤细胞并在其中复制,同时携带Midkine启动的TNFα基因,可在Midkine高表达的肿瘤细胞产生TNFα,引起肿瘤细胞凋亡。病毒的复制、所表达的TNFα和因病毒感染激发机体抗病毒细胞免疫均可对特定肿瘤细胞产生杀伤作用,这种杀伤作用是肿瘤特异性,对人体正常细胞毒性小,无骨髓抑制和免疫抑制作用。发明对Midkine不表达、但对腺病毒敏感的恶性肿瘤也可通过腺病毒的复制产生治疗效果,可在制备治疗特异性杀伤腺病毒药物中的应用,为生物治疗肿瘤提供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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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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